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2021年公开选调名优骨干教师面试及试讲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4-28     来源:芙蓉区委党校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2021年公开选调名优骨干教师简章》的规定,现就面试及试讲(含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及试讲人员名单(共4人)

刘颖(43022519******0026)、何月红(43072419******2524)

罗佳佳(43022319******9120)、欧阳海青(43042219******5449)

二、面试及试讲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9日(星期日)。

第一轮面试及试讲时间:5月9日上午8:30-12:00

第二轮面试及试讲时间:5月9日下午12:40-17:00

2、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机关大楼(长沙市人民路189号)。

三、疫情防控要求与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于5月9日8:30前到达区政府机关大楼二楼大厅(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先开展疾病筛查检查工作。8:45仍未到达疾病筛查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试讲。

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考前须主动申领居民电子健康码,并彩色打印。申领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点击“健康卡”实名注册申领。

2.考生考前须主动申领居民防疫行程码,并彩色打印。申领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网”,点击“疫情服务”中的“防疫防控行程卡”进行手机号注册申领。

3.考生考前须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并提前打印。(见附件)

3.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为绿色的方可参加考试。

4.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出具近7日内(截至疾病筛查当日,下同)核酸检测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参加考试。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出具近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向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办公室报备;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未提前报备的不能参加考试。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7.在疾病筛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且不能出具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需退出此次选调考试,并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

健康考生到区政府机关616会议室(候考室),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及试讲资格。

五、面试及试讲程序

(一)第一轮试讲

1.抽签。抽签前考生需上交手机等通信工具。

2.考生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及试讲。

4.第一轮面试及试讲采取自主选题方式,考生提前备好课并制作PPT,选题要求符合党校干部教育特点,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及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低于8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第一轮面试及试讲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评委在面试及试讲结束后合议评分,考生的试讲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面试及试讲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候分,等候领取成绩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由工作人员送离本校。

(二)第二轮试讲

1.抽签。第一轮面试及试讲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入第二轮面试及试讲抽签。

2.考生按抽签顺序开始试讲。

3.试讲采取命题试讲方式。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做PPT。第二轮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5分,低于8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程序。

4.评委在试讲结束后合议评分,考生的试讲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试讲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候分,等候领取成绩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带身份证的,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做好相应准备,保持良好状态。

2.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及试讲考场,面试及试讲过程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3.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得在考点内抽烟、嚼槟榔等。

5.请考生在进入考点前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七、咨询电话

0731-84683200 84683199(区委党校办公室)

八、监督电话

0731-84610036(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

                    2021年4月28日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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