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 号:芙政办发〔2020〕24号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来源:芙蓉区政府办     字体大小:


    隆平园管委会、各街道(局)、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建设管理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隆平园管委会、各街道(局)、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建设管理单位:

    为切实规范二次供水监督管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的发生,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二次供水是百姓“最后一公里”饮水安全的重要环节。目前,虽然从市级层面已开展二次供水设施交由供水企业统建统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建设标准不合规范、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个别小区还存在没有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管薄弱等问题,给群众生活用水埋下安全隐患。各街道、社区、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建设和运行单位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二次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二、厘清监管责任

    芙蓉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总责,各街道落实辖区二次供水的属地责任,供水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到巡检维护到位、清洗消毒到位。

    具体责任划分: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全区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二次供水进行监督管理(水务管理科);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物业小区、写字楼的二次供水进行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科);

    2、各街道(园、局):承担辖区内二次供水的属地责任,重点负责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开放式居民区、大型商场的二次供水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饮用水安全的日常巡查、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摸底排查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并如实记录,对发现的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

    三、明确管理内容

    1、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单位应建立二次供水水质管理制度和健全水质检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专人应按要求取得健康证、上岗证。

    2、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单位应按规定每季度进行水质常规检测不得少于一次,每半年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不得少于一次;同时应每季度对设施的运行、检修、管理情况记录在案,并在公共场所公示水质检测记录、报告和相关卫生信息(要有完善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蓄水池、水箱、消毒清洗、水质检测检查记录)。

    3、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单位应加强对二次供水场地及设备的安全防范管理。水泵房的门窗要完整,门锁坚固,不堆放杂物,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各类水箱必须加盖、加门、加锁;屋顶水箱周围的杂物要清除;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应当立即停止向用户供水,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四、加强执法力度

    各管理主体单位定期检查各单位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运行和水质检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违反规定,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执法,依据《条例》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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