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芙蓉区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芙蓉区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 文 号:芙政办发〔2021〕11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来源:芙蓉区政府     字体大小: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市驻区垂直管理相关部门:

    《芙蓉区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芙蓉区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芙蓉区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芙蓉区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立足新阶段,进一步强化省会中心城区担当,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做好碳达峰和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人民蓝天白云幸福感,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1年,马坡岭站力争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0天以上,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5%,PM2.5年均浓度达到45μg/m3以下;火车新站力争达到空气优良天数295天以上,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8%,PM2.5年均浓度达到44.3μg/m3以下;臭氧(O3)浓度力争基本保持稳定,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5天以内(最终以市下达的目标为准)。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二、重点任务

    1.组织开展碳达峰行动。按照长沙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起草制定芙蓉区碳达峰行动计划,完成落实清单和各项措施;完成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更新和核查复查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隆平高科技园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循环化改造升级,完成各项任务(区发改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实施)。推动芙蓉区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彻底整治“散乱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区工信局牵头,区行政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控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确保辖区企业削减措施落实到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

    3.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持续推动现有生物质锅炉的淘汰或改烧,无法实施改烧的生物质锅炉完成布袋除尘改造;加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后续管理工作,对已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设施)进行抽查复检,复检率达50%以上(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新建燃气锅炉(设施)须为低氮锅炉,确保新建燃气锅炉(设施)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改造燃气锅炉(设施)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立方米(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对散煤制售点、散煤运输、散煤使用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死灰复燃;做好煤炉销售退出工作(区发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

    4.推动交通结构调整。协调火车站南北公交站公交车线路纯电动化(区交通局牵头)。推进纯电动或氢燃料环卫车辆使用,全区更新清洁能源环卫车10辆(区环卫中心牵头);完成省市下达的老旧机动车辆淘汰目标任务(区交警大队牵头)。

    5.从严整治移动源污染。开展交警部门、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管执法模式,采取固定整治和流动整治相结合、日常管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等方式,从严查处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加大对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和重点单位的入户检查,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全年不低于100台次(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牵头)。建成1个以上汽车排放性能维修站,实现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区交通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相关街道配合)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号牌制作发放;逐步完善芙蓉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相关信息数据库,推动非道路工程机械在线监测和定位系统建设,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率达到90%(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编码登记状况的监督检查,对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依法查处;定期将查处结果向住建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记入信用信息记录(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别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

    6.推动发展绿色建筑。推进绿色建造、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浅层地热能开发应用等试点工作,2021年全区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装配式新建建筑占比达到32%。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区住建局牵头,区公建中心、基建投资中心等配合)。

    7.推进绿色生活。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区环卫中心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积极开展绿色消费宣传,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引导科学、适度及可持续的消费行为,推动消费方式变革(区商务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狠抓源头防控,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监管执法(区发改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在党政机关范围内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配合,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8.强力开展VOCS管控。着力提升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和“去除率”(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加强对涂料等含VOCs产品的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落实《湖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对全区13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管控,严格督促落实“一厂一策”综合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建筑类涂料,进一步加大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和使用比例,加强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并曝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宣传推广市民购买、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进一步推进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使用(区住建局牵头,区公建中心、区基建投资中心等配合)。规范汽车修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技术,进一步指导企业开展治理(区交通局牵头,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

    9.加大油品监管力度。继续推进全区加油站油气三级回收工作,2021年全区6家加油站完成油气三次回收,确保改造后油气回收率达90%以上,5—10月期间,督促加油站和储油库错峰装卸油,加油站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夜间加油(区商务局牵头)。建立健全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以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施工工地、运输企业、大型集贸市场为重点,持续打击和清理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油品追踪溯源,依法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

    10.精细化管控扬尘污染。按照“生态优先、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分线落实”的原则,以最严的城市管理措施,防控新增裸露土地问题,全面巩固前期复绿控尘整治成果(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负责)。持续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8个100%”要求;持续提升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棚户改造工程等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工地扬尘的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将因施工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区住建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加强扬尘控制,对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城郊公路,按等级、分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逐一明确机械清扫保洁、人工辅助清扫的责任主体和清扫标准、作业频次,切实降低积尘负荷(区环卫中心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严格落实《长沙市渣土处置工地洗车作业平台及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技术和管理要求》《长沙市渣土处置工地洗车作业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持续推进落实“三查”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渣土处置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现象,全面规范渣土运输(区行政执法大队、区环卫中心牵头)。

    11.严格面源污染管控。加强餐饮业源头管理,组织对全区所有楼宇进行地毯式摸排,建立餐饮项目“选址负面清单”,严格“新、改、扩”审批监管,从根源上减少事中事后监管难度(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加强油烟净化设施建设及运维监管,全面摸排辖区各企事业、行政单位等公共机构食堂治污设施情况,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率达100%,确保净化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区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持续推进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全区4个(含)灶头以上餐饮在线监测安装率达100%;创建1条绿色餐饮示范街(商业综合体)(区城管局牵头,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持续推进老旧居民小区家庭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安装任务,并确保高效稳定运行(区发改局牵头,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枯枝落叶及露天烧烤,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祭祀,不焚烧纸钱、香烛。(区行政执法大队牵头,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严格落实长沙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处罚违规燃放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区公安分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

    1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成《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和《长沙市芙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确保落地见效。健全和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应急启动、响应、解除机制及程序。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引导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做好季节性生产调控、错峰生产。按照《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和《长沙市臭氧污染管控指南》要求,科学预测臭氧超标风险,提前部署管控,全力减少临界超标天数(区蓝天办、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1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启动噪声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组织朝阳街道五一新村社区开展噪声控制示范区创建,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朝阳街道配合)。完成2个以上国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噪声污染投诉项目整改(区环委办牵头,定王台街道、马王堆街道配合)。开展“三考”静音联合执法;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噪声污染投诉,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问题(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区蓝天办周通报、政府分管领导月调度、党政一把手季讲评”的工作机制。区蓝天办、区环委办统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协调、调度、考核、奖惩、督查、巡查、问责等工作。压实各街道(园、局)属地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统筹工作开展,加快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见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和完善已建立的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落实到位。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相关机制体制。落实“三级执法,两级巡查”制度,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并实施全区空气质量奖惩办法。

    (三)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蓝天保卫战人、财、物的投入。聘请专业人才、专业机构助力精准治理;加大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财政部门增加大气污染防治投入,特别是加大科技支撑投入。

    (四)注重舆论引导。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高密度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芙蓉区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要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奋力建设“四个芙蓉”,根据《长沙市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的新建城镇污水管网、入河口排查整治、污染物减排等任务;加大日常管控维护,确保已治理黑臭水体长制久清,防止返黑返臭;提升管网运行效能,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旱季无污水下河;加强雨水调蓄,减少初期雨水排放;浏阳河黑石渡断面年均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持续下降,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绿色发展助力源头管控,减少污染产生

    1.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严把环评审批关,禁止新建有色冶炼、化工、电镀等重污染高耗水项目,积极引入耗水少,环境影响小的企业,继续推进总部经济建设,力争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降至29吨(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配合,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2.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力度,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提升。推广应用一批节能、低碳、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领域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从全过程各工艺环节减少污水产生(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隆平高科技园、相关街道实施)。

    3.全面普及节水技术。继续加大节水用具推广,新建房地产项目节水用具使用率达90%以上;鼓励建筑施工、环卫清扫、园林绿化等领域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水产生(区发改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公建中心、基建投资中心、区环卫中心、园林维护中心配合,隆平高科技园、相关街道实施)。

    (二)优化管网提升收集效率,严控污水溢流

    1.加快推进新建管网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农园路、高家坡路污水管改造,完成现有路段塌陷(鼓包)污水管网修复及改造;完成东湖路二期、浏京路、神龙路、丹桂路、农大路、桃园路等污水管网新建工程,加强入户管网建设,不断织密东岸片区污水管网,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区住建局、区市政中心牵头,马坡岭街道、东湖街道实施)。

    2.强化现有管网维护改造。对规划分流制现状为雨污合流区域,以及规划合流制但有条件实施分流制改造的区域,有序推进分流管网改造。结合内涝痛点,开展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建立管网错接、漏接、混接问题清单,制定整治计划并稳步推进。定期开展管网疏浚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畅通,不断改善污水收集输送能力,减少污水跑冒漏滴(区住建局、区市政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隆平高科技园、各街道实施)。

    3.重点抓好排口管理整治。对浏阳河大道东屯渡泵站、王家湖泵站周边实施管网截污改造工程,配合完成杨家湾撇洪渠入河排口改造。加大亭子港泵站、东屯渡泵站等已建智能堰门设施及电排站的管理维护运行,提升效能,确保旱季无污水下河,力争雨季降雨量10mm以下不溢流,初雨排放量减少50%。结合河长制工作,定期开展巡河排查工作,及时收集发现排口溢流问题,做好追踪溯源,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并推动实施(区河长办牵头,区市政中心、区公建中心、各相关街道实施)。严格新建排污口审批,无重要防汛、安全等必要需求,原则上不再新建入河排污口(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三)上下同管推进生态共建,打造美丽河湖

    1.落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理顺浏阳河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已签订的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做好补偿核算结算工作,推动补偿款项划转。根据协议运行情况,适时开展工作会商,及时修订相关条款,不断优化协议内容,确保补偿机制的科学性、引导性和平衡性,切实促进上下游政府同抓共管,合理竞争,形成上下联动,同心协力的工作格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2.恢复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加大河道保洁力度,继续保障垃圾清理运行经费,确保河面无漂浮垃圾。严格落实“十年禁渔”要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非法捕捞始终保持严管、严打高压态势,全区禁捕水域实现“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目标,严格执行一人一杆规定,引导有序垂钓,积极恢复浏阳河水生生物资源,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配合,各相关街道实施)。

    3.加大小微水体治理修复。完成红旗水库清淤清污、水质净化工程,全面提升水库水质,力争达到水功能区标准;启动泉坝陇水库截污改造和水体修复工程的设计、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启动东湖湿地建设的方案设计工作。综合采用循环利用、适时补水、增加曝气、定期清淤等措施,加大对青年湖、向阳湖、跃进湖等良好水体的保护(区河长办牵头,区住建局、区基建投资中心、各相关街道实施)。

    (四)科技引领赋能监管监测,提升管理能力

    1.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充分利用长沙市排口监控平台,实时对排口排水情况进行远程监管,及时发现溢流问题,提升指挥调度效率。加强5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维护运行,每日收集整理水质数据,发现异常及时析因溯源。加强对固定污染源的非现场监管,及时发现排放异常线索,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探索引入无人船等科技手段开展智能化巡河,加强全流域水质数据收集,提升全天候无死角巡河及水质监控能力(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各相关街道实施)。

    2.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在线监控、监测、气象、水文、泵站等各类平台,加大对水质水量、设施运行数据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时掌控降雨防汛与排水的关系,统计雨水调蓄设施运行效果。强化数字赋能,改变看表面、凭经验、想当然的工作套路,提升大数据运用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3.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工业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结合芙蓉区往年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区级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编制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机构名录,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加大资金投入,配足配齐便携式水环境应急监测设施设备,提升监测数据支撑决策能力(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配合)。

    4.加大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等专项整治;区住建局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纳污对象等执法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违法采砂执法监管、畜禽养殖污染、禁渔、河道保洁等执法监管;区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垃圾收集处置执法监管;区交通局加强船舶污染执法监管。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格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执法大队、区公安分局分别牵头并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深入实施以各级党政负责人任河长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施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实施河湖水质定期监测、报告与研究制度,每年专题研究辖区内水体水质改善工作不少于2次。

    (二)强化调度考核。制定出台区级2021年度行动计划并报市环委办备案,把具体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细化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每季度将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市环委办。区环委办定期调度水污染防治项目,通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推进阶段性工作。

    (三)强化全民共治。围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环境监测与应急保障等重点领域需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系统推进流域污染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提高水污染全方位治理技术。按规定全面公开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和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等重点领域信息,督促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建立宣传引导和群众投诉反馈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推动形成共治共建共维护的环境保护格局。


    芙蓉区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长沙市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土壤、地下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项指标,严格整治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规范的问题,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及建设用地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全面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用地结构和产业格局,减少污染源头

    1.积极推动优化空间布局。按照“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准入,降低区域潜在土壤安全风险。要加强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要督促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风险管控活动的监管(区资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各自职责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2.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依法严查向滩涂、荒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3.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督促工业企业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加快绿色化改造提升(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别牵头,区工信局配合,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按职责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二)强化监测监管和专项执法,严控污染排放

    1.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结合涉重金属全口径企业统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危废大排查及信访投诉等工作,对整治清单进行查漏补缺,动态更新(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切实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牵头,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2.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控。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现100%在线申报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为总体目标,结合全区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和2020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情况,充实小微企业、补充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善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清单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努力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3.注重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根据监督性监测结果、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情况,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督性监测。各相关职能部门需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配合,隆平高科技园、相关街道实施)。

    (三)深化科学评估和智能管理,提升治理能力

    1.有序开展建设用地环境初步调查。严格落实“土十条”,配合上级督促转变用地性质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风险场地初步调查,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结果开展后续相关风险评估、详细调查、修复治理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按程序组织评审(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资规分局配合,隆平高科技园、相关街道实施)。

    2.动态更新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及其它需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相关要求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并及时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区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资规分局配合,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园、局)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情况,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确定土壤污染区域,分类别、分阶段有序推进,分期实施,使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步入科学、合理、有序的轨道。

    (三)强化部门联动。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属地及行业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相关领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附件

    2021年度芙蓉区污染防治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来源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

    1★

    园区循环化改造

    新建

    推动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循环化改造升级,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21年12月

    区发改局

    隆平高科技园

    罗 迪

    1397585242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

    整治“散乱污”

    续建

    推动芙蓉区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彻底整治“散乱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2021年12月

    区行政执法局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各街道(园、局)

    张 剑

    13574893277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

    清洁能源改烧

    续建

    持续推动现有生物质锅炉的淘汰或改烧,无法实施改烧的生物质锅炉完成布袋除尘改造

    2021年12月

    隆平高科技园

    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邹建国

    13873161708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4★

    低氮锅炉监管

    续建

    加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后续管理工作,对已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设施)进行抽查复检,复检率达50%以上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各街道(园、局)

    陈国良

    18890351580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

    散煤禁烧

    续建

    对散煤制售点、散煤运输、散煤使用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死灰复燃;做好煤炉销售退出工作

    2021年12月

    区发改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园、局)

    邱 礼

    13507316034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6★

    垃圾分类

    续建

    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建设任务

    2021年12月

    区环卫中心

    各街道(园、局)

    邹海滨

    13875975118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7★

    更换或新增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

    续建

    更新清洁能源环卫车10辆

    2021年12月

    区环卫中心


    邹海滨

    13875975118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8★

    淘汰老旧车辆

    续建

    完成省市下达的老旧机动车辆淘汰目标任务

    2021年12月

    区交警大队


    邱东波

    13637421888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9★

    柴油货车管控

    续建

    从严查处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全年不低于100台次

    2021年12月

    区交警大队

    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邱东波

    13637421888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0★

    维修站建设

    新建

    完成1个汽车排放性能维修站建设任务

    2021年12月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龙 勇

    13974864587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1★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续建

    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率达90%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园、局)

    陈国良

    18890351580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2★

    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

    新建

    建筑垃圾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

    2021年12月

    区住建局

    区公建中心、区基建投资中心

    余学武

    13607433325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3★

    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

    续建

    中石油、中石化等6家加油站完成油气三次回收,持续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运用

    2021年12月

    区商务局


    邓志文

    13874961018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4★

    公共机构食堂油烟管理

    新建

    全面摸排辖区各企事业、行政单位等公共机构食堂治污设施情况,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

    2021年12月

    区行政执法大队

    各街道(园、局)

    陈越楚

    13974996799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5★

    餐饮油烟治理

    续建

    全区4个(含)灶头以上餐饮在线监测安装率达100%

    2021年12月

    区城管局

    区行政执法大队、各街道(园、局)

    熊光明

    13973167512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6★

    餐饮示范街创建

    续建

    创建1条绿色餐饮示范街(商业综合体)

    2021年12月

    区城管局

    相关街道

    熊光明

    13973167512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7★

    家庭餐厨油烟污染治理

    续建

    持续推进老旧居民小区家庭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安装任务,并确保高效稳定运行

    2021年12月

    区发改局

    相关街道

    邱 礼

    13507316034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8★

    噪声控制示范区创建

    续建

    组织朝阳街道五一新村社区环境噪声治理示范区创建工作,经治理后达到噪声2类功能区标准。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朝阳街道

    陈国良

    18890351580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9★

    噪声污染治理

    新建

    完成2个以上国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噪声污染投诉项目整改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相关街道

    陈国良

    18890351580

    《长沙市2021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

    清洁能源使用

    新建

    推动天然气入园区,基本做到全覆盖

    2021年12月

    隆平高科技园

    区发改局

    邹建国

    13873161708


    21

    优化公交

    新建

    协调火车站南北公交站公交车线路纯电动化

    2021年12月

    区交通局

    区交通局

    龙 勇

    13974864587


    22

    餐饮业“选址负面清单”

    新建

    对全区所有楼宇进行地毯式摸排,建立餐饮项目“选址负面清单”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园、局)

    陈国良

    18890351580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清单

    1★

    东屯渡泵站、王家湖泵站管网截污改造工程

    新建

    完成污水管网改造,确保旱季无污水下河

    2021年12月

    区市政中心

    区公建中心

    张 登

    13874910896

    《2021年度长沙市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表》

    2★

    农园路、高家坡路污水管改造

    续建

    对现有路段塌陷(鼓包)污水管网进行修复及改造

    2021年12月

    区住建局

    区市政中心

    马坡岭街道

    东湖街道

    陈纲要

    13507311616

    张 登

    13874910896

    《2021年度长沙市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表》

    3★

    东湖路二期污水管网新建

    新建

    完成东湖路二期污水管网建设,长度1350米,管径500mm

    2021年12月

    区住建局

    区市政中心

    马坡岭街道

    东湖街道

    陈纲要

    13507311616

    张 登

    13874910896

    《2021年度长沙市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表》

    4

    排水管网普查

    续建

    全面完成城区管网普查,归纳汇总数据资料信息,形成总体普查成果。

    2021年12月

    区住建局

    区市政中心


    陈纲要

    13507311616

    张 登

    13874910896

    《2021年度长沙市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表》

    5

    “一江六河”水质监测与分析

    续建

    开展“一江六河”水质监测与分析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陈国良

    18890351580

    《芙蓉区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6

    落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续建

    进一步理顺浏阳河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已签订的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做好补偿核算结算工作,推动补偿款项划转

    2021年12月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局

    区农业农村局

    周德亮

    13975110916

    曾 科

    15084760066

    《芙蓉区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7

    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工程

    续建

    对杨家湾渠、罗溪港、砂咀子港、杉木港、围山圳、姚托渠、双桥港等渠道黑臭水体治理常态管护,确保长治久清

    2021年12月

    区住建局

    东岸街道

    东湖街道

    马坡岭街道

    陈纲要

    13507311616

    《芙蓉区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8

    加大小微水体治理修复

    新建

    启动泉坝陇水库截污改造和水体修复工程的设计、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启动东湖湿地建设的方案设计工作

    2021年12月

    区河长办

    东湖街道

    王卿松

    13908476932

    《芙蓉区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清单

    1★

    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

    新建

    纳入长沙市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对存在问题企业(单位)实行限期整治。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隆平高科技园

    各相关街道

    陈国良

    18890351580

    《长沙市2021年度土壤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表》

    2

    建设用地环境初步调查

    新建

    严格落实“土十条”,配合上级督促转变用地性质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风险场地初步调查,依据结果开展后续相关风险评估、详细调查、修复治理等。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隆平高科技园

    各相关街道

    陈国良

    18890351580

    《芙蓉区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3

    加强危废污染监管

    新建

    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巩固深化危废专项大排查调查成果。组织开展以“一废一库一品”企业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加强医废中心、危废中心的环境监管,落实危险废物清单管理

    2021年12月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隆平高科技园

    各相关街道

    陈国良

    18890351580

    《芙蓉区2021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注:带★项目为市对区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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