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芙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6-15     来源:芙蓉区政府     字体大小:

各区直有关单位、各街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芙蓉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区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芙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络员名单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联系方式反馈表

长沙市芙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芙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点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区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将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区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扑救场地按标准划线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公共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区住建局要督促指导新建建(构)筑物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实行标识化管理,对原设计规划的停车位违规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用途,要组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当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督促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完成此项工作。城管部门应全力配合划线工作开展。2020年9月份前,完成全区消防安全示范住宅小区建设,推动全区单位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按标准划线。单位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按标准划线工作,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公共建筑由消防救援机构,新建建(构)筑物、住宅小区由区住建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全区实行“生命通道”治理。我区将结合辖区各街道社区的建设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部署的全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生命通道”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对改造进度滞后的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区政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区政府组织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街道社区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街道社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执法局、区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占用城市主干道路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离。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单位和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城市管理局和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有关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及实施与之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各方责任主体、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2020年,区消防救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执法局、区行政执法大队、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共享渠道,每月要联合开展一次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2020年,消防救援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保温材料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不严、管井检查门未采用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被占用和堆放杂物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五是应对辖区消防安全状态进行整体评估。2020年,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彻底整改芙蓉区曼哈顿大厦等高层建筑严重隐患;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应每年邀请消防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整体消防安全评估,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落实联动测试,每月进行检测并按消防户籍化管理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 2020年9月前,对本辖区大型综合体进行摸底造册;2020年12月前,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率达70%以上;2021年,全市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及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生产及储存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加油站点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每月开展自查评估,每年由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整体消防安全评估,评估情况及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应将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储存量及储存具体位置按月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加油站点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2020年,完成重点部位老旧消防设施改造;2021年,全面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任务。三是大型石化企业加油站点2020年底前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其他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不少于一次消防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区政府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水务部门要对老旧场所已有的市政消火栓进行维修改造,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市政消火栓进行增设;电力部门要对老旧场所电气线路进行改造更新并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各街道社区要加强老旧小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强化消防装备配备,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每年冬季,各街道社区组织基层力量,对照《排查清单》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常态化开展取暖安全常识宣传。市场监管局以市场、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各街道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局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2020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住建局、街道社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按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和电动汽车充电装置,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每年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商网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母婴护理中心、客运接驳站、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等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辖区分区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对工业园、小微企业等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辖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推进社区老旧小区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五改”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加快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2020年,分类建立30户、50户、100户以上老旧小区排查台账,完成50%100户以上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2021年,完成全部100户以上老旧小区和20%30户以上、30%50户以上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2022年,完成全部30户以上、50户以上社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各级、各部门,每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级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分级分类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2020年,每个街道每个行业打造2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分级分类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各行业部门、街道社区分别负责通知并督促本行业系统、本辖区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文博单位、施工工地、“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作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的承诺,及时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张贴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门厅等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行业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防救援机构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抽查,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确定抽查频次、行政量罚的参考依据。全力推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和重点行业部门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5个工作日内函告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八项措施》要求,依法立案查处。区政府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落实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要坚决落实单位主体隐患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灭失或产权不清的,区政府应指定相单位负责隐患治理工作,明确隐患治理主体。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一单四制”重大隐患治理制度,消防救援机构应及时向各行业监管部门通报隐患清单,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向消安委报告管辖行业内隐患整改进度。住建部门应积极指导因违规建设等程序问题造成的隐患整改工作,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人社等部门要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诚信体系联合惩戒。要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销案力度尤其是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2020年完成2019年重大火灾隐患存量的80%。

3.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坚持“失火即追责”,逐起开展亡人火灾和人员密集场所、工矿企业火灾调查,全链条调查、全要素分析,查清火灾原因,查处各方责任。较大以上火灾除追究各方主体责任外还应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建立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评估机制。建立火灾事故分级分类预警制度,非生产经营场所一般火灾在事故发生地全县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生产经营场所一般火灾在全市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亡人火灾和有较大影响的火灾在全省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同时,发改、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参考依据。

(七)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区政府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0年底前,制订消防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纳入当地城市大数据管理系统中一并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社会单位信息(共享企业注册相关信息),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双随机“社会单位库”,实现监管全覆盖;2022年底前,根据长沙市“智慧消防”一期建设方案,建成全市统一的城市消防大数据平台,住建部门将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与“智慧消防”单位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建设工程图纸共享。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共享地理信息建设成果、公安部门共享人口流动信息、道路交通信息、拓展监管大数据,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分析和精准治理;根据要求配合协调推进本区域内“智慧消防”的建设。

2.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视频等多类型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开展消防控制室及重点单位场所重点部位远程视频监控建设,设有消控室的非重点单位和住宅小区100%录入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系统;2021年,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街道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结合“智慧消防”平台建设实现隐患等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实现消防管理的群防群治。

(八)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底前,区里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教育、消防部门要联合推动中小学校综合性消防安全教育馆建设任务,2020年内各辖区建成1所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消防救援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创建,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活动,2020年内各街道建成一个消防宣传示范社区。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级、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行业部门专(兼)职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60%的培训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80%的培训任务,2022年完成100%的培训任务。各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部门、街道对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二)集中攻坚(2021年)。各部门、街道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针对性火灾防控策略,提供有力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巩固提升(2022年)。各部门、街道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区安委办和区消安委办;2022年12月15日前形成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区安委办和区消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街道要明确本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项整治工作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配合单位做好辅助工作,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上报至区消安委办公室。并及时确定分管领导、联络员,后续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参加专题会议,分线推进本单位负责的专项工作。并将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于2020年9月4日中午12时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QQ邮箱:305748016,联系电话:82298119)。区消安委办公室将建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QQ工作专群,请各部门、街道组织联络员于9月5日前加入QQ群。区消安委有关单位应按照区消安委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及数据,每月18日前将工作情况及相应数据反馈至区消安委办公室。

(二)强化保障能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充分运用好《长沙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同时针对消防车通道治理等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消防立法和标准制定。要将消防整治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列入办实事工程和议事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推进。完善支持消防工作政策体系,统筹保障必要的消防工作经费。

(三)强化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社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执法,每年开展1次“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至少组织1次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集中约谈、曝光、督办。充分发挥防火监督专家人才库资源优势,在“湖南消防网”公布技术服务热线,开展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帮助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难题。充分运用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通过“12345”“96119”等渠道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奖励措施,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绩效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对各部门、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区消安委将采取召开会议、讲评通报、专项督查等形式,督促全区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深入开展。

《芙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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