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1-08-25     来源: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     字体大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9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长沙市芙蓉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4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芙蓉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芙蓉区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作为改进芙蓉各项工作、推动芙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深化认识抓整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12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许达哲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整改落实。2021年5月28日,区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细化任务抓整改。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区委逐一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整改措施,逐一敲定责任分工,将四个方面14类问题细化分解为51个具体问题,分别于4月6日、4月13日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在细化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确保交账清、对账准、销账明,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三是强化责任抓整改。区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带头抓好整改,区委常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认领整改任务,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形成区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了责任上肩、推进有力。成立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制定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形成对照清单抓推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是固化成果抓整改。在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推进管党治党,发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长效作用,切实做到了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截至目前,共制定出台制度机制48项。

截至6月30日,巡视发现的四个方面14类51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34个,基本完成整改7个,未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9个;巡视移交的16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巡视移交的307件信访件,已全部按程序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联系实际不紧密

(1)关于“区委抓基层党组织学习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印发《2021年全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督促各党委(党组)对标落实,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制定印发《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条措施》《芙蓉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十条措施》,持续扩大巡听旁听范围,2020年12月至今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巡听旁听23次。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对25个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

(2)关于“协调推进‘一河两岸’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编制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在浏阳河以东地区布局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二是加快片区开发,以隆平生物种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为重点,加速汇聚生物种业产业创新资源。三是打造创新平台,支持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建设,形成了106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1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两张清单;成立分子育种技术创新中心和生物种业智能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启动建设省农业种质资源创新数据库。四是强化产业培育,琴海数码产业园、银通科技总部及生产基地、凯德自控等一大批产业项目竣工投产。五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育英三小、东雅中学今年9月份投入使用,师大附中芙蓉中学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合平路北段、沙咀子路、白竹坡路东段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六是狠抓工作落实,2021年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明确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建设、楼宇挖潜增效等十项重点工作,制定打造人才高峰、打造种业高峰、高端商贸掐尖等八大工作方案,以实打实举措推动东片区高质量发展。

2.推进“三大攻坚战”不够有力

(3)关于“存在一定程度债务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化债力度,按照《芙蓉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将隐性债务化解资金按年度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债务规模不断下降。督促区城投公司筹措资金并加快东片区土地回款进度;采取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方式压减支出;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确保不发生各项违规举债行为,确保债务总额不增加。

(4)关于“平台公司未按要求转型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平台公司已完成转型。区城投通过整合重组,注销2个子公司,吸收合并1家参股公司,编制企业集团与国资监管机构权责清单。完成“收入转性”工作,公司隐性债务全部归还。根据省债务办2019年10月29日发布的湖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十七期情况通报,芙蓉区应清理平台公司2家、已完成2家,已完成比例100%。

(5)关于“非法集资的隐患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有力化解陈案。2020年所有非法集资陈案全部化解,陈案化解率100%。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巡视至今,打早打小、提前化解非法集资隐患15起。三是宣传教育全面铺开。2020年以来,开展各类防非宣传260余场。四是完善制度机制。2021年制定印发了《芙蓉区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调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等文件,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6)关于“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以来,大气污染治理成效越来越明显。2020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7天,同比增加43天,优良率83.9%,接近全市84.4%的平均水平。二是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2020年浏阳河芙蓉区段出境断面(黑石渡)水质达到和优于目标值Ⅲ类,2021年1-5月,出境断面(黑石渡)水质稳定达标。三是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环境管控力度。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我区共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牵头办理的信访案件63.5件,已全部办结。

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牢

(7)关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征地拆迁项目存在未签约安置”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项目签约工作,将该问题纳入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及重复访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对征地拆迁项目剩余未签约对象制定“五包一”包户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加大协商力度和密度,对个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巡视整改以来,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共推动征地拆迁项目签约安置51户。

(8)关于“向阳湖、颜家嘴社区安置房产权证未办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颜家嘴社区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工作。二是成立向阳湖安置项目产权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并将其纳入全市处理遗留问题范围,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减免费用,简化手续。三是加快办理进度,向阳湖安置项目办证前期问题均已解决,办理向阳湖安置项目不动产权栋证共计174本,居民可正常办理个人产权证。

(9)关于“运通尊苑小区消防通道未打开”问题

整改情况:运通尊苑小区消防通道于2021年1月16日正式开通。同时,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实施“生命通道”消防车道治理方案,对全区小区消防通道情况开展排查,对存在不合规的情况进行整改。

(10)关于“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第一时间核实相关情况,迅速作出处理。2020年11月19日,该公司向26名农民工支付了被拖欠工资共35万元。注重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排查。

(11)关于“对海鲜市场、学校周边小餐饮等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整改落实。督促马王堆海鲜市场在2021年5月15日前将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全面规范食品、餐饮等企业经营行为,并不定期开展集体约谈。三是加大抽检力度。每季度随机抽检13所学校或幼儿园食堂、24家学校周边餐饮店、13家食品销售门店。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联合教育部门召集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授课指导。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2)关于“部分单位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有关内容学习。举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省委宣传部有关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辅导授课;举办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及宣传思想干部培训班。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2020年度党(工)委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测评,制定印发《2021年全区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芙蓉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巡视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2次,督促全区各党委(党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任务清单、责任分解等文件,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13)关于“区委网信办对全区网站自媒体平台底数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动态建立属地重要网站、自媒体平台的工作台账,对备案网站进行全面清理;对纳入监测的重要网站和自媒体平台进行常态巡查。二是开展“清朗”行动,压实网站自媒体平台主办单位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持续加强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举报各类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3.46万条。

(14)关于“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芙蓉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关于规范使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具体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言行。二是对已发现存在违规网络行为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共处分13人。三是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网络行为的监测,暂未发现新增违规网络行为。

(15)关于“区融媒体中心工作力量薄弱,‘芙蓉发布’‘新芙蓉’推广力度不够,建设主流舆论的抓手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2021年4月,引进1名新闻专业人员增强融媒体中心力量;在全区择优引进高校毕业生计划中招聘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人员。二是强化工作抓手。通过平台推广与各类主题活动等持续提升“新芙蓉”“芙蓉发布”的曝光度和影响力,截至6月底,“新芙蓉”下载量已超9.2万,“芙蓉发布”微信平台粉丝数达到6.68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出系列稿件,形成了一批有影响、有声势的新闻报道。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差距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

(16)关于“没有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芙蓉区委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计划》,明确9项重点任务及33条工作举措,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7)关于“一些单位未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按整改要求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学习。同时,区委对全区各单位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任务安排等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进行了责任约谈。

(18)关于“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成果运用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配骨干力量。配齐充实巡察人员,调整2名年轻同志到巡察机构工作。二是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在稳步推进常规巡察的同时,第十一轮巡察对3个还未巡察的社区进行延伸巡察,有力夯实巡察成果。三是强化问题线索办理。不断加大办理力度,本届区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四是建立整改监督制度。制定出台《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监督内容,规范工作流程。五是举行巡察情况通报会。2021年5月10日,将第六轮至十一轮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19)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转包分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和完善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下发《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计划决策与责任分工、项目前期管理、招投标管理、建设管理、验收与付款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电子化监管。我区职权范围内须招标项目均在2021年5月20日起实行全过程电子招投标监管。三是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履职,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平台公司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高悬问责利剑,严惩违纪问题。

(20)关于“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督促区直单位党委(党组)、街道党工委全面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至少研究相关工作一次以上,并将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对相关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对各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监督建议函、提醒函17份,推动监督向基层有效延伸。三是严格落实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确保不再发生违规行为。

6.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

(21)关于“个别同志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项目提供方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查工程领域背后的腐败问题,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核查,市纪委监委已对彭尚松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格落实行贿人“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

(22)关于“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琼套取贪污惠民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立案处理。对蔡琼进行党纪立案、政务立案,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二是深查涉案人员。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查处蔡琼案涉及的其他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共计查处14人。三是压实领导责任。对民政局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实单位班子和关键少数责任。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今年5月10日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播放中央纪委《严正家风》和区纪委自制《贪欲之祸》警示教育片,通过典型案例警醒教育全区党员干部。

(23)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驾、醉驾”问题

整改情况:省委巡视移交的党员干部涉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共处分17人。

7.“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24)关于“存在脱离实际建景观工程、演出场地”问题。

整改情况:对鹊桥与浏阳河灯光秀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予以废止。对“浏阳河上”演出场地现有设施设备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实施。同时,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汉桥维护工作,助推浏阳河文旅产业带发展。举一反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通知》,严把项目立项关、设计关。

(25)关于“有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对情节严重人员予以辞退,共计处分22人。

(26)关于“重点项目指挥部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清理清退。二是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领取施工现场津贴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项目指挥部津补贴发放行为。

(27)关于“有的单位还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对相关单位一把手进行主体责任约谈。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全区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查摸底和复核。责令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的单位退回车辆。对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仍出现的违规问题依纪严惩。

8.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大

(28)关于“平台公司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区纪委及时对相关平台公司开展调查,并作出问责处理。督促平台公司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2021年1月12日,平台公司将挪用企业债券资金归还至企业账户,并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进行了清退。

(29)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存在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程项目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关处理。二是对采购不规范问题的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为规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小额工程项目管理,2021年1月对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2021年3月重点对项目投资追加、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区投区建的5个工程项目进行违法发包、转包和标后稽查,暂未发现违法转包分包及围标串标行为。五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责成项目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小额项目实施流程,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0)关于“虚列办公用品开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虚列办公用品开支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自查并整改落实。二是加快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全部线索已经办结。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9.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31)关于“区委党校没有固定场地,师资薄弱,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党校场地建设。明确党校选址与立项,计划今年8月底完成初步设计,12月底开工建设。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已开办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居委会(村)主任)培训班、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芙蓉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理论研讨班等学习培训班各1期。三是加强师资力量,通过内部提升、外部聘请、人才引进三种方式强化党校师资队伍建设。

(32)关于“在未批复设立单位党组的情况下,即任命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设立党组。2020年10月2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部分区直单位党组(党委)设立调整的通知》,对区直单位党组设立调整设置和更名工作进行规范,完善基层组织体系,确保党组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33)关于“有关街道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工委未开会研究讨论”问题

整改情况:第一时间对相关干部进行约谈和处理。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工作制度,相关街道已召开党工委会议对新入党的同志进行逐一表决。切实举一反三,于2020年10月—12月在全区组织了多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加强党建知识学习,规范党员发展流程,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34)关于“有的单位议事规则执行不好,湘湖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有的‘三重一大’事项以行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党组)会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湘湖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已对党委(党组)会议议题申报确定、议题内容要求等事项进行规范,并严格按规定落实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今年3月,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整改,谈话培训,做到立行立改,严格规范相关工作。

10.有的单位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35)关于“少数单位民主生活会庸俗化、随意化”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严格把关2020年度全区各单位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成立6个指导组,严格抓好会前把关审阅、会中指导点评、会后监督落实等相关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力戒民主生活会庸俗化、随意化。

(36)关于“有关单位个别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民主评议结果均为合格”问题

整改情况:该单位认真组织5个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对10名受到处分党员严肃评议,4名党员评议为“基本合格”,6名党员评议为“不合格”,并通过制度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7)关于“有关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虚列人数多报党建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该单位已退缴费用4128元,并进一步明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开支的范围和标准,确保常态长效。

11.选人用人工作整体把控力度不够

(38)关于“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教育培训,2020年下半年组织青年干部实训营,历时6个月,加强了年轻干部培训。二是重用年轻干部,目前全区35岁以下的科职干部达82名。三是启动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工作,已有47人进入体检阶段。下一步将按要求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

(39)关于“个别干部岗位调整过于频繁,有的干部长期未交流”问题

整改情况:注重班子年龄结构配备,做到人岗相适,原则上在同一岗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不予调整,防止个别岗位调整过于频繁、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变动过于频繁的情况发生。截至6月23日,科级领导干部任现职超过10年的,已有10人调整到位。

(40)关于“对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该问题举一反三,在组织人事系统进行了考察业务工作培训,强调了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性,持续加强干部政治能力建设。在全区干部2020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中,坚决把政治考察摆在首位,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并建立干部政治素质考察长效机制。

12.机构编制工作管理不规范

(41)关于“湘湖管理局推进改革缓慢,存在政企不分、体制不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攻坚,将理顺湘湖管理局属企业管理体制列入区政府“一年一件事”、“揭榜攻坚”任务。二是积极推动改制,持续深化局属企业改制工作,实名投票选举产生理顺体制代表,先后组织召开了五次理顺企业体制代表大会,完成了国有资产确认等工作。三是制定具体方案,按时间节点逐步厘清街道与局职能职责,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42)关于“有的单位有直属单位,实际都是单独运行。有些单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将内设机构加挂的牌子实行实体化运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定”规定,已于2020年11月纠正了相关单位违规问题。二是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督查力度,已于2020年9月-12月对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以及“三定”规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挂牌不规范等行为予以纠正。三是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调整有关单位管理模式,进一步明晰单位权责。

(43)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调整消化超职数干部,属于机构改革等政策性原因超配的干部在3-5年内调整消化到位。

(44)关于“长期借调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全区借调工作人员情况摸底,将借调2年以上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制定下发了《芙蓉区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借调原则、条件、期限、审批程序、日常管理、工作纪律等。

13.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45)关于“有的干部不想担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和近距离考核。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4”文件,营造良好干事氛围。二是旗帜鲜明树立干事导向,围绕重点工作、难点问题推出“揭榜攻坚”工作机制,引导全区干部真抓实干。三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下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依法处置诬告陷害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上半年为2名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46)关于“对部分退职干部未安排具体工作,缺乏有效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自查自纠。目前全区退出领导职务的干部大多能在不同岗位进一步发挥作用。二是明确责任,长抓长管。2020年10月9日-12月31日,开展全区干部职工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对退出领导职务的干部,各单位按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尽最大可能发挥作用。三是齐抓共管,严格考核。将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与日常管理监督情况相结合,加强干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47)关于“违建问题仍然严重,但相关部门管控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责任明确、协调一致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建(构)筑物的查处和拆除力度,强化审批、监管和执法责任。二是加强监督,各街道(园、局)加强巡管力量统筹,安排信息联络员、城管城建专干、社区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队员等网格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确保第一时间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三是严格执法,对在建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

(48)关于“存在执行回案款发放给当事人不及时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试行)》《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清理发放的整改方案》,召开了执行案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执行案款清理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2021年6月29日,已完成621件案件的案款发放工作,合计金额2.32亿元。下一步将对不明案款、暂存款、历史遗留案款进行清理,加大案款发放力度。

(四)反馈问题:巡视、审计、统计执法、主题教育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14.上轮巡视仍有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

(49)关于“浏阳河以东片区发展相对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在浏阳河以东地区布局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二是加快片区开发,以隆平生物种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为重点,加速汇聚生物种业产业创新资源。三是打造创新平台,支持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建设,成立分子育种技术创新中心和生物种业智能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启动建设省农业种质资源创新数据库。四是强化产业支撑,琴海数码产业园、银通科技总部及生产基地、凯德自控等一大批产业项目竣工投产。五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育英三小、东雅中学今年9月份投入使用,师大附中芙蓉中学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合平路北段、沙咀子路、白竹坡路东段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工,提升片区路网通行能力。

(50)关于“2017年以来审计指出的问题,有32个仍正在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芙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审计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目前,24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4个问题完成序时整改,4个问题仍需长期坚持。

(51)关于“2018年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后,区委制定的整改方案中提出‘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但至今未开展一次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9月初开始,对人口普查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专项督察。2021年1月12日至13日,对部分统计联网直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按照年度统计执法计划,7月份将随机抽查35家联网直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区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在持续整改、彻底整改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将坚决肩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巡视整改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三是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巡视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4683120;邮政信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纪委监委);电子邮箱:3282019607@qq.com。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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