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区征收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芙蓉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14日起对刘建刚同志2015年10月至2019年3月担任芙蓉区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主任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广大干部群众若有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如实反映。
审计组办公地点:征收办803会议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13517490426 84683272
芙蓉区审计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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