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3-10-08     来源:芙蓉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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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三)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及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主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并建立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勘界、调处边界争议。

(五)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村(居)务公开、城中村改造工作。

(六)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和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组织实施居家养老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殡葬改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和各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加挂芙蓉区慈善会牌子)、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079.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4.09万元,减少5.65%,主要是因为敬老院变更为独立预决算单位,故本年未包含敬老院收支金额。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07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8.41万元,占97.58%;其他收入171万元,占2.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07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77万元,占9.15%;项目支出6431.64万元,占90.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0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5.09万元,减少7.93%,主要是因为敬老院变更为独立预决算单位,故本年未包含敬老院收支金额。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0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9.28万元,减少3.40%,主要是因为敬老院变更为独立预决算单位,故本年未包含敬老院收支金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06.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0.68万元,占98.3%;城乡社区支出50.02万元,占0.73%;住房保障支出65.94万元,占0.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17.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0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522.11万元,支出决算为52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16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工作者考试通过情况不及预期。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路名牌的更换数量少于预期。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年初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为6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级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56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福彩工作运转支出大幅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1.47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0.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追加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纪实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政代管人员去世,年中追加抚恤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1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级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1904.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结转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殡葬惠民补贴改革2022年9月正式执行,于2023年进行费用结算,故年初270万的专项预算当年未使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468.74万元,支出决算为47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级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420万元,支出决算为65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级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级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使用上级资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级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7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使用上级资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3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使用上级资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使用上级资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级资金。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符合棚户区改造拆迁助困条件的人数少于预期。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35.68万元,支出决算为6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异动和基数调整,二是统发工资指标追加至该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6.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39.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7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0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6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部使用上级资金。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0.4万元,降低78.16%。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22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3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芙蓉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力履行“三基”职责,以“五化”推进芙蓉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一年来各项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取得了一定的产出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在社会救助方面,坚实有力地保障基本民生,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提升生活水平和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养老服务方面,保障高龄津贴发放,加强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提质扩面,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在社会事务方面,规范区划地名管理,深化殡葬管理改革,创新婚姻登记服务,为群众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杜绝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特定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缓慢。如春节慰问、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和养老信息平台建设、临时救助等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且春节慰问项目调剂至其他项目资金较多。主要原因有编制预算时对所需资金估计不够精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算集中在年底进行,给国库资金造成较大压力,部分未能支付成功;满足救济条件的群众数量不及预期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8日

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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