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4-02-23     来源:东屯渡街道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地方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指示和决定;抓好辖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街道经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

(3)指导、协调和帮助社区搞好基层组织建设。

(4)抓好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抓好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扫盲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建、城管工作,管理好居民小区、街道的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工作。

(7)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辖区的民政工作、拥军优属、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和科普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东屯渡街道办事处包括本级、内设科室、二级机构3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共安全办、财政所、司法所、监察室。

二级机构分别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东屯渡街道下辖社区包括东屯渡社区、芙蓉社区、扬帆社区、嘉雨社区、白沙湾社区、金科社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9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90.9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8.09万元,下降0.96%。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990.9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34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3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8.09万元,下降0.96%。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990.9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347.28万元,占72.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37万元,占25.06%;住房保障支出142.34万元,占2.3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186.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04.3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67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用经费、社区及村经费、人大、政协、公安、工青妇、文明创建、党建、综治维稳、文化活动、食品安全、安监、卫计、城管夜市整治等条线业务。推动社区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增加社区的活动项目,惠及民生,改善环境等方面。用于建立健全常态联动长效管理机制,为居民创建安全、文明、整洁、和谐的生活环境。按计划按进度实施项目,保障社区的运转和辖区的安定和谐,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用于确保整个辖区内的市容形象,提高辖内行政单位、企事业、居民的满意度,提高居民的幸福感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24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24.99万元,下降9.40%。主要是减少了党建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1.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19.9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9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6.68万元,项目支出2,804.3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3日

430102芙蓉区_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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