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3-10-08     来源: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根据省市精神,承担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对辖区内的孕产妇进行管理,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访、登记管理,出生缺陷的管理,并对辖区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孕产妇管理的指导和督导等。对全区0-6岁儿童进行管理,并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还承担入园体检儿童及各托幼机构幼师体检。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进行督导。同时,我单位作为芙蓉区计生服务站对计划生育人群进行宣传、指导。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包括本级、内设科室8个,分别为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科、医技科、信息管理科、健康教育科、财务科、办公室;无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8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7.34万元,减少33.4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减少,中央、省、市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8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42万元,占96.92%;其他收入42.74万元,占3.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8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64万元,占57.99%;项目支出583.52万元,占42.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6.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4.65万元,减少32.3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减少,中央、省、市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4.65万元,减少32.3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减少,中央、省、市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1万元,占2.83%;卫生健康支出1260.47万元,占93.62%;住房保障支出47.84万元,占3.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7.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事异动及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事异动及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年初预算138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经费为上级拨付和往年结转额度。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经费为上级拨付和往年结转额度。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经费为上级拨付和往年结转额度。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经费为上级拨付和往年结转额度。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37.18万元,支出决算为4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扣缴额度随工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3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39万元,减少20.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险费减少及燃油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车车险缴费、维修费、燃油费及路桥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万元,用于召开托幼机构培训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年度培训;开支培训费0.62万元,用于开展民生项目和妇幼保健工作培训及儿童学术研讨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民生项目和妇幼保健工作年度培训,儿童营养、健康和发展;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9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落实省市民生项目,做好民生实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妇产医院落实了省市民生项目。2022年我单位共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4330例、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免费产前筛查4391例、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4851例、新生儿遗传性耳聋4403例、35-64岁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初诊6786例,转诊“两癌”可疑人数1653例。

2、保障母婴安全,严控母婴死亡率。 一是成立芙蓉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小组、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急救工作专家组,举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演练培训,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将湖南省人民医院定为芙蓉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并安排了急救中心专项经费和困难危重孕产妇救治经费,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体系。2022年召开危重孕产妇评审会议2次,对医院危重孕产妇监测工作进行质控8次。202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3.38/10万。二是积极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专项信息质控,重点提高儿童死因链上报准确性。按时开展医疗机构儿童死亡调查及新生儿死亡评审。辖区2022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0‰、婴儿死亡率0.47‰、新生儿死亡率0.23‰,均达到了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健康局指标要求。

3、做好产前筛查,严控出生缺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艾梅乙筛查、增补叶酸等措施,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率。2022年全年完成婚前医学检查2083人,婚检率84.33%;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583人,人群覆盖率129.15%;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率100%,叶酸服用率98.75%。

4、夯实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扎实做好基本功。一是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对全区户籍孕产妇、流动孕产妇进行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产妇系统管理等基础工作。二是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按要求开展5岁以下儿童营养监测、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婴幼儿营养与喂养咨询指导等。落实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儿童分级管理制度。三是对集体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管理。2022年对辖区内116家托幼机构均进行了一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全年共为8522名儿童进行入园入托健康体检,对单纯性肥胖儿童、消瘦儿童、低体重儿童、生长发育迟缓儿童、贫血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查出需离岗治疗或不宜从事幼教人员2人。四是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年免费发放避孕药具5000余人次;完成计划生育手术459例,包含人工流产及药物流产、放置宫内绝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开展爱心助孕行动,全年共为对179对夫妇发放爱心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全年资金安排和使用过程中,我单位自始至终严格依照区财政要求,合理规划预算,规范指标使用,但仍存在个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低、指标使用效率不高的情况。2022年全年资金使用进度滞后的主要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项目和爱心助孕项目。以上两个项目主要是因为资料汇总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已至年底,未能赶在财政关账前完成支付,2023年财政开账后第一时间我单位已将以上两个项目资金支付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8日

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2年区妇幼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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