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接待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3-01     来源:芙蓉区接待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做好精准调度,圆满完成市委总值班室交付的省市领导来区考察、调研等工作任务。

(2)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全区重大活动、大型会议的组织协调,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3)优化工作流程,高质高效统筹服务好区委主要领导相关会议的方案拟定送签、会务筹备等工作。

(4)理顺工作机制,做好各地、各级来访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县级领导和科级主要负责干部的外出请假备案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长沙市芙蓉区接待服务中心单位包括本级、内设科室1个、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接待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1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80万元,上升50.10%。主要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了导致今年预算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80万元,上升50.10%。主要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了导致今年预算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31万元,占90.59%;住房保障支出10.24万元,占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万元,占4.3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85.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活动及观摩活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长沙市芙蓉区接待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34.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3.17万元,上升10.03%。主要是人员增加了导致今年预算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长沙市芙蓉区接待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4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表

(具体见附件)


101002__长沙市芙蓉区接待服务中心芙蓉区预算公开表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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