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水稻博物馆2020年隆平水稻博物馆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4-23     来源:隆平水稻博物馆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物保护与利用、博物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全面征集、收藏、研究和陈列展示反映水稻历史文化发展的文物和实物资料。

(三)收集、整理、展示关于从史前到现代稻作文化、传播农耕文明、展示以袁隆平院士为代表的中国杂交水稻科技科研成果。

(四)负责文物的考古发掘、保护研究、鉴定、实验、修复及书画装裱等工作。

(五)负责博物馆对外开放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陈列展览的对外开放管理、观众组织、接待与疏导、展厅综合管理、展品安全管理、票务、数字博物馆建设、文物图片摄影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历史文化知识、教育和欣赏的窗口,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

(六)开展地方文博、文史的科学研究工作,编辑出版文博研究成果,编发文博科研信息资料,搭建文博科研信息平台,促进地方历史文化对外交流和宣传。

(七)承办区域内外文物、书画、摄影等大中型文化交流展览活动,为群众提供多方面的文化产品。

(八)开展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促进文化创意、文物复制、文物仿制品、文物出版、文物展示等文化产业的发展。

(九)开展博物馆之间的交流合作发展,促进博物馆进城市社区、学校活动,参与城市社区、学校文化建设。

(十)为长沙市内各县级综合博物馆、专题博物馆、企业博物馆、民办博物馆等发展提供服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隆平水稻博物馆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保卫部)、开放服务部、文物资料部(研究室)、展陈策划部、产业发展部5个内设机构。

(二)2020年收入(本级财政拨款)605.9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财政拨款2万元,占总收入的0.3%、文化旅游与体育传媒支出财政拨款590.93万元,占总收入的9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财政拨款7.99万元、占总收入的1.3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5万元,占总收入的1.39%。2020年决算支出(本级拨款)546.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80.79万元,基本支出财政拨款165.5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165.5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委托业务、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本单位未产生三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

1.2020年项目支出总额380.79万元,其中港澳台事务-台湾事务支出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社会科学研究支出2万元,文物-博物馆支出373.79万元。

2、整合了研学资源。尝试引入研学机构负责园区10亩梯田的管理维护,拓展了博物馆教育空间;打造了研学线路。以“实现文旅融合,打造研学品牌”为重点,与区文旅体局共同推出了“芙蓉等你来”“读行芙蓉”精品研学线路。开发了研学课程。注重开发研学课程,构建了以“春种、夏耘、秋收、冬藏”为框架的研学课程体系,包含春秋游、亲子游、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科普教育、劳作实践等,全年接待研学和社会实践团队800余批,近30万人次,深受学生家长欢迎。

3.2020年专项资金使用按照内控手册的要求,专项专用。政府采购平台外的大金额采购,形成三方询价或单一采购模式。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开支严格把控,形成民主理财的氛围。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招投标方面,凡是单个项目采购金额达到区财政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均依法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组织项目实施;一般情况下,不进行项目调整,确需要调整的,均依照财政部门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后方予以调整;所有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均由业务科室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为确保专项有效实施,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央、省市各级部门制定的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我馆制

定了《隆平水稻博物馆民主理财管理办法》、《隆平水稻博物馆采购制度》,同时正结合上级文件研究制定更为细分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下达我单位后,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并按照程序报批,加强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我馆明确专人负责资产管理,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进行资产配置和处置,按计划购置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购置、调拨处置时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要求,由财务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并按规定程序核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全年共征集文物及藏品40件,超额完成30件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其中获赠袁隆平给学生谌海峰的信(一级文物)、谌海峰安江农校毕业证书(二级文物)等物品以及袁隆平院士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款证书;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征集唐宋时期瓷器6件,其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4件。圆满完成藏品鉴定工作,其中一级文物2件(套)、二级文物14件(套)、三级文物174件(套)、一般文物619件(套)、参考品22件(套),初步具备国家二级博物馆馆藏文物标准。举办“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春耕亲子体验——快乐插秧小农夫活动”“舌尖上的中国——米食非遗之旅主题活动”“勤劳小农夫——水稻丰收节主题活动”等活动,得到《湖南卫视》《湖南公共频道》《湖南日报》专题报道,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赞赏。博物馆坚持免费对外开放,全年接待观众20万人次。并自我加压,延长增加开放时间,将周一周二闭馆调整为周一闭馆。同时通过举办接待礼仪培训班、稻作知识学习班等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接待服务水平。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七、有关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参考指标)

隆平水稻博物馆

2021年4月23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参考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价得分

投 入

(11分)

目标设定

(5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

3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 1分;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 1分;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3

绩效指标

明确性

2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0.5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0.5分。

2

预算配置

(6分)

在职人员

控制率

2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投 入

(11分)

预算配置

(6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

2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指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重点支出安排率

2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 80%(含)-90%,计1.5分; 70%(含)-80%,计1分; 60%(含)-70%,计0.5分; 低于60%不得分。

2

过 程

(29分)

预算执行

(16分)

预算

执行率

2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执行率≥90%,计2分; 80%(含)-90%,计1.5分; 70%(含)-80%,计1分; 60%(含)-70%,计0.5分; 低于60%不得分。

2

预算

调整率

2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0,计2分; 0-10%(含),计1.5分; 10-20%(含),计1分; 20-30%(含),计0.5分; 大于30%不得分。

2

支付

进度率

2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统计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支付进度率≥90%,计2分; 80%(含)-90%,计1.5分; 70%(含)-80%,计1分; 60%(含)-70%,计0.5分; 低于60%不得分。

2

过 程

(29分)

预算执行

(16分)

结转结余率

2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率=0,计2分; 0-10%(含),计1.5分; 10-20%(含),计1分; 20-30%(含),计0.5分; 大于30%不得分。

2

结转结余

变动率

2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结转结余变动率≦0,计2分; 结转结余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公用经费

控制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

执行率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90%,计2分; 80%(含)-90%,计1.5分; 70%(含)-80%,计1分; 60%(含)-70%,计0.5分; 低于60%不得分。

2

预算管理

(9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1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0.5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25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计0.25分。

1

过 程

(29分)

预算管理

(9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2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2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以及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计1分;

2

绩效自评情况

2

①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公布;

②绩效自评报告各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详细具体。

①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公布,计1分;

②绩效自评报告各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详细具体,计 1分。

2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2

对近五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2015-2019年支出,2016年-2020年评价)

近五年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问题全部整改,计2分;部分整改,计1分;未整改且无整改情况说明的不计分。

2

过 程

(29分)

资产管理

(4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1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25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25分。

1

资产管理

安全性

2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使用合规;

③资产配置合理;

④资产处置规范;

⑤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⑥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计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

产 出

(32分)

职责履行(32分)

实际完成率

8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90%,计8分; 80%(含)-90%,计6分; 70%(含)-80%,计4分; 60%(含)-70%,计2分; 低于60%不得分。

8

完成及时率

8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90%,计8分; 80%(含)-90%,计6分; 70%(含)-80%,计4分; 60%(含)-70%,计2分; 低于60%不得分。

8

产 出

(32分)

职责履行(32分)

质量达标率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90%,计8分; 80%(含)-90%,计6分; 70%(含)-80%,计4分; 60%(含)-70%,计2分; 低于60%不得分。

8

重点工作

办结率

8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办结率≥90%,计8分; 80%(含)-90%,计6分; 70%(含)-80%,计4分; 60%(含)-70%,计2分; 低于60%不得分。

8

效 果

(28分)

履职效益(28分)

经济效益

20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的贡献。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达到年度经济目标不扣分,未达到经济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扣分;根据实际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情况相应计分。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20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8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态度及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态度及效果的满意程度。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90%-100%(含)计8分,80%-90%(含)计6分,70%-80%(含)计4分,60%-70%(含)计2分,60%以下不计分。

8

合计

100



100

注:指标和分值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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