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9-05     来源:区人大办     字体大小:

  芙蓉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芙蓉区人大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芙蓉区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芙蓉区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芙蓉区人大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0、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区人大常委会部门决算只有本级, 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联工委、财经委、环资委、民侨外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建设委、农业农村委、法制委、监司委,无二级机构。

  纳入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区人大常委会本级。  

  第二部分  芙蓉区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芙蓉区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表)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6.7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454.29万元,比上年增长4.01%,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合计1331.73万元,比上年增长4.01%,年末结转和结余129.34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2表)  

  2018年本年收入145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7.01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3表)  

  2018年本年支出133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76%;项目支出123.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4%。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表)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7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427.01万元,比上年增长4.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7.0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304.44万元,比上年降低5.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29.3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压缩了公用经费、减少了公务用车的开支等。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增加39.77万元,增长3.15%。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4.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89%,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8万元,占6.1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3.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118.8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31.54万元,完成预算120.11%。增加部分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4.7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8万元,完成预算30.69%。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50.3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6万元,完成预算76.29%。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38.6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82.2万元,完成预算47.07%。  

  (5)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2.5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54.4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6.17万元,完成预算117.9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0.8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8)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14.3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85万元,津贴补贴11.57万元,奖金356.8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6万元,退休费224.3万元,住房公积金111.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7万元;公用经费7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8万元,水费0.65万元,邮电费2.86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17.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75万元。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表)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2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65%。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1万元,降低69.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2万元,降低6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降低70.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或部分公务用车停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89万元,占7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27.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县、区)财政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人大到我区视察调研指导工作及外地人大到我区交流工作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42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表)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监督、任免、视察调研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决议决定、监督审查、选举任免、参政议政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2万元,比2016年减少29.25万元,降低25.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没有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监督、任免、视察调研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决议决定、监督审查、选举任免、参政议政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芙蓉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LS

  芙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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