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人大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1-02-19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大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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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芙蓉区人大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芙蓉区人大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0、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人大包括本级、内设科室1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联工委、财经委、环资委、民侨外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建设委、农业农村委、法制委、监司委,无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芙蓉区人大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芙蓉区人大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8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9.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74.58万元,主要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及增加一次全会会议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8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6.15万元,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73.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4.58万元,主要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及增加一次全会会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9.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40.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专用设备采购等。其中:人大会议94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等方面;代表工作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代表依法履职相关经费;区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深化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更好履职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芙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51万元,下降7.6%,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一般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总额为199.7万元,其中办公费预算96.93万元,印刷费预算28万元,邮电费预算1.3万元,会议费预算39万元(其中召开区级人民代表大会约1-2次,预计每次参会人数400人左右;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约6-8次,预计每次参会人数60人左右;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约18-20次,预计每次参会人数20人左右),委托业务费预算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28.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预算3.7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芙蓉区人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芙蓉区人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芙蓉区人大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789.44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4个,资金149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市芙蓉区人大

2021219

芙蓉区人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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