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3-10-08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0)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人大包括本级、人大二级机构芙蓉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内设科室1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联工委、财经委、环资委、民侨外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建设委、农业农村委、法制委、监司委。2022年新增长沙市芙蓉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0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9.74万元,增长35.1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0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4.3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0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6.84万元,占91.43%;项目支出197.55万元,占8.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9.74万元,增长35.1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9.74万元,增长35.1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4.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42万元,占8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5万元,占5.16%;城乡社区支出14.4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148.72万元,占6.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7.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0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83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90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年初预算54万元,支出决算为5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年初预算6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拨各街道补选区六届人大代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62.94万元,支出决算为6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9.94万元,支出决算为3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死亡人员。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拨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0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和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13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58.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保费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0.97万元,用于召开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数950人,内容为芙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6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按照年初人大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管理、综合协调,积极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内部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个别项目资金的使用未严格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和步骤支出,前期支出进度缓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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