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4-02-23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0、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芙蓉区人大包括本级、内设科室1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联工委、财经委、预算工委、环资委、民侨外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建设委、农业农村委、法制委、监司委,无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9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8.3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3.93万元,下降8.35%。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9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4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6.32万元,下降9.34%。主要是厉行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9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49万元,占8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46万元,占9.03%;住房保障支出119.42万元,占7.8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03.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5.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0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区人大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建议办理,代表补选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122.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5.66万元,下降4.41%。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紧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4.00万元,拟召开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每两个月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一年不少于6次,每年召开一次人大全体会议;代表履职预算37.00万元,拟开展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9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37万元,项目支出95.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部分 2024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430102芙蓉区_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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