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3-01     来源: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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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城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人居环境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长沙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统筹调度、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三)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地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登记审核、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

(五)负责统筹协调和牵头实施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监督考评等工作。

(六)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计划编制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改造计划编制、项目备案和补助工作,参与验收评审。

(八)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九)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参与全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的审查;参与历史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

2.关于征收补偿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3.关于棚改安置房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全区棚户区改造房源需求计划,并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做好棚户区改造房源的分配管理工作。

4.关于危旧房屋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5.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区老旧小区范围以内与优化人居环境相关的改造工作。

6.关于“一圈两场三道”工作的职责分工。统筹负责全区“一圈两场三道”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内设办公室、项目规划科、项目建设管理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1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8.47万元,上升84.16%。主要是人居环境工作经费增加及2022年工作人员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56.1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8.47万元,上升84.16%。主要是人居环境工作经费增加及2022年工作人员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6.1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1.45万元,占92.39%;住房保障支出18.95万元,占4.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9万元,占3.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06.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0.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对区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完成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微改造、危房改造及城区改造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26.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增加9.20万元,上升53.90%。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其他交通费用(车补)及工会费用等相关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5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8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表

(具体见附件)

307001__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芙蓉区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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