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3-10-08     来源:城市人居环境局     字体大小:

2022年度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城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人居环境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长沙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统筹调度、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3、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地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

4、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登记审核、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和牵头实施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监督考评等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计划编制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改造计划编制、项目备案和补助工作参与验收评审。

8、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9、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10、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参与全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的审查参与历史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

2)关于征收补偿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3)关于棚改安置房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全区棚户区改造房源需求计划并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做好棚户区改造房源的分配管理工作。

4)关于危旧房屋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5)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区老旧小区范围以内与优化人居环境相关的改造工作。

6)关于“一圈两场三道”工作的职责分工。统筹负责全区“一圈两场三道”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内设办公室、项目规划科、项目建设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78.40万元,减少80.86%,主要是因为2022开始部分中央、省、市资金由我局分配后直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未在我局形成收入及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9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9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9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万元,占21.49%;项目支出1018.24万元,占78.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14.54万元,减少77.68%,主要是因为2022开始部分中央、省、市资金由我局分配后直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未在我局形成收入及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14.54万元,减少77.68%,主要是因为2022开始部分中央、省、市资金由我局分配后直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未在我局形成收入及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6.9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万元,占1.6%;城乡社区支出484.53万元,占37.36%;住房保障支出791.71万元,占61.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6.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9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4.92万元,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271.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部分工作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划入的指标。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4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划入的指标。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2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划入的指标。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27.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4万元,增长72.3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工作的需求。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8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科学部署,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2年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共铺排145个小区,涉及栋数368栋,户数10335户,共计铺排项目23个,预计总投资2.1亿元。其中示范性项目2个,省级民生实事项目10个,直接受益居民约4.1万余人。各项目实施顺利,开工率100%

2022年我局在改造方式上按照“集中成片、跨片区组合”,减少“碎片化、零星化”的总体改造思路,有步骤有重点地统筹铺排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打造了文艺路片区(住建部示范项目)、马浏片区重点示范性项目及戏剧街特色文化工程等9个片区化改造项目,片区改造率达到89%,形成“改造一个项目、更新一片区域、连片成区、带动全局”的老旧小区改造新局面。在改造内容上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再提升的总体改造原则,累计完成违章建筑拆除5万余平方米,路面白改黑6000余平方米,新增停车位252个,弱电下地约1500余米,改善消防设施30余处,加装电梯26台,新建污水管道约3000余米,化粪池45座,实现雨污分流小区80多个。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管理机制,明确我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在完善施工许可、质量报监手续,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后,才能正式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建立老旧小区在建项目工地安全、质量生产检查制度,形成了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五查”模式,确保了项目建设整体平稳有序。

(二)精益求精,高标准推进危房改造

我区2022年铺排危旧房屋改造项目45处(含长房集团38处),考核任务计划内的36处危房已经全部开工,开工率100%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我局始终以争先创优为导向、在谋创新上当楷模,芙蓉区地处繁华的老城区,我局在统筹推进“留、改、拆、修”及危房加固重建的基础上,遵循“街巷格局、空间尺寸、文化记忆”三个不变的整体思路上,对危房进行改造,既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又极大地提高了整个城市颜值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我局根据危房改造工作实际情况,率先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自建房整治中危房加固、四原重建工作指引》,保障了危房改造工作的有效运转。通过与街道、社区联动,实地走访,摸清芙蓉区全区危房底数,针对已经搬离的374危房住户形成管理台账,并通过发放危房过渡安置补贴的方式对危房居民进行了妥善安置。在政策宣讲方面,搭建了“芙蓉夜话”、“里谈巷议—书记为你来”两大议事平台通过与居民面对面拉家常等方式深入小区、楼栋开展政策宣讲,切实解决群众痛点、难点问题,极大提高了居民对危房改造工作的支持和认可。

(三)攻坚克难,创新发展推进城市更新

今年来我局抢抓机遇,在片区城市更新中谋实策、出实招,努力在规划上做优,在投资上做实,在品质上做精,全面推进“五大片区”高质量发展。我区携手市产投集团将棚改政策与城市更新政策有机融合,通过“区域平衡、异地平衡、综合平衡”方式将蔡锷中路两厢片区与西龙片区捆绑实施联合开发,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成为解决市统贷平台项目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为全市处理棚改统贷平台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与中交联合体签订项目远大路沿线片区合作框架协议并已完成调查摸底、成本测算等工作。全面完成湘雅二医院片区周边综合整治工作,医技楼主体工程已完成验收,砌体工程完成95%,外墙干挂龙骨安装完成15%,地下室进入抹灰阶段。韶光片区就地籍移交、社会事务管理移交、教育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事宜展开沟通。

(四)稳中求进,以人为本推进棚改城改

5个省级棚改考核任务高效完成,2022年我区省棚改任务目标为271户,其中棚户区改造50户、城中村改造221户,已于10月提前完成。

6个市级统贷平台考核任务项目均稳步推进。都正街、火星镇、五里牌肉联厂项目完成了项目总结算工作。计划年底前火炬村项目(前期成本认定)总结算进窗。蔡锷中路两厢项目实现征拆清零,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完成项目总结算并配合市产投更新公司完成项目规划修改,办理了25亩用地挂牌出让前期手续,签订了项目已征拆地块经营管理权移交合同。黄土塘项目完成24亩省属用地使用权收回,主动对接顺天、海伦堡、万象、鸿基等开发商,推动可经营性用地招商,配建商品房韭菜园嘉苑目前已完成交房810套。

2个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新华书店周边零星用地项目已启动土地使用权收回手续。友谊商店东边地块项目设计方案基本完善,现场施工全面铺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2023108

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1).xlsx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人居202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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