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及《长沙市芙蓉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芙财绩〔2015〕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积极参与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现将具体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本单位行政编制7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5人;参公编制12个,实有参公编制人员11人;雇员2人;合计在职人数为18人。
2、根据编办核定,统计局单位包括内设科室4个、二级机构2个。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芙蓉区统计普查中心、芙蓉区经济调查队。
3、职能职责: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⑶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区情区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区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⑷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⑸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⑹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⑺组织实施全区城乡住户调查和企业调查工作。⑻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⑼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重点工作计划:⑴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⑵抓好1‰人口抽样调查和省人口试点工作;⑶继续做好统计监测预警等服务工作;⑷做好常规性统计工作;⑸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区财政局年初批复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67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3.06万元。预算总支出6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06万元,项目支出151万元。我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足额保证基本运行。全年我局人员经费456.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5.65万元。二是规范整合专项资金。全年我局项目经费支出15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019年区财政局年初批复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673.06万元,本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30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59.30万元,其他收入42万。部门预算总支出673.06万元,本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26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支出73.4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万元。项目支出653.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支出59.8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12.13万元,资本性支出0.6万元,对企业补助370万元。上年结余49.33万元,本年结余88.52万元。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逐年下降,2019年的三公经费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本年度未发生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发生数为0.0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未发生经费支出0万。本年三公经费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芙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重点企业联系、统计业务、统计调查、基层基础等项目。
2019年我局的项目支出总额为653.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支出59.8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12.13万元,资本性支出0.6万元,对企业补助370万元。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项目建设工作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项目招投标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平竞争。财政资金管理遵循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财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1、制度方面:以区政府固定资产管理文件为依托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高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资产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账务管理及资产台账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联合各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实物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
3、信息化建设方面:通过“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管理资产卡片,及时地记录资产的增加、减少、使用等情况。真实地反映和监督资产的增减变动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资产账簿体系。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抓好1‰人口抽样调查和省人口试点工作等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在年底还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顺利完成,制度理顺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2019我局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不断强化管理,严格执行了预决算公开。本年我局充分节约使用经费,基本支出较好的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人员经费严格按标准支出,经费尚有结余;三公经费使用控制较好。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要求支付,做到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19年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2、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预算管理。
一是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宣传、专家咨询活动,严格办公用房管理等,控制办公经费开支;二是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的审核把关,对各科室实行经费支出限额管理,严控经费支出,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履职效益
1、加大培训力度。举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和普查方案培训、农普数据核定培训、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业务培训、经济普查综合试点业务培训、全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业务培训等一系列培训。
2、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全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推进街道和社区统计站(室)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在重点街道开展街道和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将各名录库清查管理的职能叠加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格化管理中,实现管理的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
3、认真开展经济普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目前呈现出“五个落实到位、三个全面开展”的特点。“五个落实到位”,即普查机构落实到位、普查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两员”选聘落实到位、物资采购准备落实到位。“三个全面开展”,即全面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全面开展单位对比清查、全面开展普查宣传动员。
4、扎实开展专项调查。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印发的报表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常规统计报表,确保月报、季报、年报数据上报及时、质量提高。重点抓好投入产出调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
2、我局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比如由于上级交办统计调查监测任务的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制定有效绩效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使其物尽其用,更加贴合我局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能够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及时协调并向上级多争取资金,保证各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支出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形成系统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工作要求加快专项资金下达及使用进度,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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