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团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0-09-25     来源:芙蓉区团委     字体大小:

芙蓉区团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芙蓉区团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芙蓉区团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团区委由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领导。团区委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团市委各个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区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措施。

2、积极组织指导青少年的思想文化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3、积极向区委和团市委反映青年思想动态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并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的发展规划。

4、负责团干部队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推荐、输送优秀年轻干部;做好团基层干部的协管工作。

5、依法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和青少年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监督工作;开展面对青少年的咨询、服务工作;做好“希望工程”工作。

6、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推荐优秀青年做生产和工作骨干,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行动。

7、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贯彻“全团带队”的方针,加强少先队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活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做好市青联、学联、青年统战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只包括本级,无内设科室,无二级机构,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65.57万元,比上年增加29.38万元,增长21.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作人员有新增;二是增加湖湘青年人才扶持经费;支出合计160.11万元,比上年增加30.62万元,增长23.65%,年末结转和结余5.7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工作人员1名;二是增加湖湘青年英才扶持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16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57万元,占93.96%;其他收入10万元,占6.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16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8万元,占70.56%;项目支出47.13万元,占29.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24万元,本年收入总计155.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2万元,增长14.4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总计155.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2万元,增长14.4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5.7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工作人员1名;二是增加湖湘青年英才扶持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2万元,增长15.9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工作人员1名;二是增加湖湘青年英才扶持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44万元,占97.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万元,占2.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实际开支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3万元,占基本支出90.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8万元,占基本支出9.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9万元,减少6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减少6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批次和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芙蓉区团委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8人次(包含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涉及资金165.57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选树,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主题活动,组织基层团干集中参观雷锋纪念馆、湖南省党史陈列馆,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让青年在理论学习与生动实践中接受党性教育。组织青年志愿者4000余人次围绕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文明创建、赛事保障等中心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打造“芙蓉青年爱心汇”“文明实践365之青春先行”等青年志愿服务项目,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对8个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47.13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绩效评价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15万元,降低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及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开支培训费0.01万元,用于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会务支出,人数110人,内容为认真学习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关于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文件,并就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学社衔接”“两新”团建、“青年之家”云平台、“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管理、和包缴纳团费、超龄离团仪式等有关工作进行重点指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芙蓉区团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xls2019年度共青团芙蓉区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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