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5-08     来源: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正式成立,承担着全区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困难帮扶、优抚褒扬等多项职责,内设办公室、安置科、优抚科、综合科,下属二级机构芙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15人、实际在职人数10人。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区军队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军队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落户工作。

3、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

4、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企业复员老战士解困政策和复退军人权益保障政策,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会同区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军人军属的权益维护。

5、负责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牵头负责全区军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7、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本区创建双拥模范单位(双拥模范城)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指导全区“双带双促”工作的开展。

8、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9、负责全区退役军人身份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退役军人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完善并维护全区退役军人等相关数据库。

10、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30.3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348.91万元,支出包含保障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家庭解困等专项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基本支出125.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开办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项目部门预算收入为4498.96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223.73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退伍安置经费支出110.73万元,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补偿金、待安置期生活费等;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支出1113.94万元,用于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差旅费补助等;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奖励金支出295.5万元,用于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奖励金等;自主择业干部“两节”慰问支出11.16万元,用于自主择业干部春节慰问及八一慰问;企业军转干部工资、社会保障补贴支出30.07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企业军转干部工资、社会保障补贴;军休安置经费支出1325. 8万元,用于军退干部、无军籍职工退休费及福利待遇的发放;死亡抚恤支出318.97万元,用于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伤残抚恤金支出360.02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保障金支出215万元;优抚对象临时救助支出7.79万元;退役军人家庭解困救助资金支出50.78万元;双拥经费支出198.33万元,用于春节慰问和八一慰问;退役军人再就业帮扶和生活解困人员工资待遇支出185.65万元。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重点使用,没有挪作他用或捆绑使用。个别因自然减员结余的专项资金(如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金、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费等),没有挪用或交叉使用。各业务部门建立了资金拨付台账,完整记录每笔资金拨付的时间、金额、流向、依据等。资金分配签批文件、分配方案、发放名册等,及时分类存档,妥善保管备查。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申请计划、可行性报告、立项批文、项目进度情况等材料,按有关规定审批拨付。

(二)各业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

四、资产管理情况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提高资产运行绩效、强化信息化建设,对于新购置按相关要求报批国资办,通过采购系统经采购办审批申请购买,并及时录入资产系统,按时在系统计提折旧,报送财政资产月报,以便进行资产管理。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资产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为退役军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促进了国防建设、社会和谐稳定。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发挥资金效益,足额及时发放各类经费,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医疗待遇、特殊困难援助、退役士兵安置、军休人员及军转干部服务保障等工作得到切实保障。广泛组织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并推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光荣牌制作与悬挂等。极大增强了他们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令服务对象满意,有力促进了国防建设、社会和谐稳定。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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