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0-09-25     来源:芙蓉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目  

第一部分 芙蓉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芙蓉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理论、政策、现状及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3、联系相关区级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来长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与管理员;负责民族成份鉴别、更改和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任用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

4、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全区各宗教场所、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全区宗教组织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5、向区人大、政协推荐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负责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指导各街道(乡、园、局)民族宗教工作。

6、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有关工作;依法保护全区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区内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开展华侨华人捐赠工作。

7、协助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侨务引资引智工作;协调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区内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区考察参观的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指导各街道(乡、园、局)的外事侨务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包括本级,无内设科室,无二级机构。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市芙蓉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110.95万元,总支出111.2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105.39万元,减少94.99%,支出减少79.94万元,减少71.86%,主要是因为2019年下半年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故收入与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1万元,占77.04%;项目支出25.54万元,占22.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0.95万元、支出总计111.2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105.39万元,减少94.99%,支出减少79.94万元,减少71.86%,主要是因为2019年下半年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故收入与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94万元,减少71.86%,主要是因为2019年下半年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03万元,占97.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万元,占2.8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82.4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2.67万元,减少原因为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18.7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7.00万元,完成预算110.12%。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支出决算6.8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00万元,完成预算97.57%。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支出决算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3.2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88万元,完成预算40.7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7%,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3%,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7万元,主要为公车维修费及保险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111.2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绩效评价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万元,年初预算金额为15.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66万元,降低206.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办公费1.22万元,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原公务用车共1辆,已上交区政府统一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民宗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2019年度芙蓉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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