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3-10-08     来源:芙蓉区委统战部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协调开展全区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拟定全区统一战线政策并推动落实,及时向区委及省委、市委统战部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统一战线的重大活动,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定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工委、区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6)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7)参与制定、推进、落实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同辖区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宣传、督促落实侨务工作政策法规,调查研究侨情、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

10)统筹协调和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局)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2)长沙市芙蓉区归侨侨眷联合会由区委统战部代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机构包括:(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机构包括: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区委统战部”)包括本级和内设科室2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宗教科;二级机构1个,为芙蓉区党外人士服务中心。区委统战部实际在职人数21人,其中事业干部4人,行政编12人,机关工勤编1人,政府雇员3人,临聘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86.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34万元,增长8.60%,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和新增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8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3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8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56万元,占89.25%;项目支出73.75万元,占10.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6.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34万元,增长8.60%,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和新增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34万元,增长8.60%,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和新增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6.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89万元,占84.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万元,占6.91%;住房保障支出57.01万元,占8.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1.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年初预算17万元,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专项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507.1万元,支出决算为50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94.46万元,支出决算为6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

年初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1.08万元,支出决算为2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0.01万元,支出决算为2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35.3万元,支出决算为5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4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5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3万元,用于召开宗教专项工作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全区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开支培训费1.12万元,用于开展学习培训、少数民族人员培训,人数192人,内容为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人员培训,参加市委统战部组织外出学习培训、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线上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8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单位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开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项目支出

2022年区委统战部项目支出共73.75万元,支出具体用于:1、台胞朱振行、华侨颜建华生活补助金3.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87年前回长定居台胞朱振行及华侨颜建华每月生活补助; 2、侨联工作经费3.78万元,用于开展侨联日常工作、走访困难侨胞侨眷等工作;3、民主党派工作经费19.78万元,主要用于党派日常学习、活动、调研等工作经费;4、其他统战对象服务经费3.47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学习交流、上级调训、走访慰问困难统战对象等工作;5、宗教工作经费1.76万元,主要用于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监控、守点、执法、取缔,进行常态化管理;6、“两专一创”工作经费0.7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深入开展;7、少数民族人员管理工作经费4.98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统战部给予试点所在单位适当的配套资金用于服务站正常运作;8、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省、市三级工作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需相关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费,健全民族工作机构,保障相关工作经费;9、长财行指【2021】95号下达2021年“侨胞之家”建设经费2万元,主要下拨至社区开展创建工作;10、长财行指【2022】31号下达2021年度同心创建以奖代补经费20万元,主要为下拨社区开展同心创建工作;12、长财行指[2021]0136号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拨付至社区开展专项工作。

项目支出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

为保证财政资金合理分配、合法合规使用,区委统战部制定了《区委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区委各民主党派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对资金管理、审批权限、报销程序及其他事项流程等都有明确规定。以上制度保障项目资金管理,并保证资金严格按计划和进度实行。

二、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照相关支付制度、经费管理办法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按照政府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移交使用。

三、资产管理情况

设立资产专管员,负责资产管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验收,填写政府采购验收单,明确使用科室和使用人,及时告知会计进行账务处理。2022新购固定资产71件,价值15.02万元。无新增在建工程、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通过报废处置国有资产13件,共计3.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一是开展学习宣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扎实开展“同心耀芙蓉  喜迎二十大”学习调研、季度学习日、谈心周等活动,深入各领域统战群体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统一战线政策学习宣讲活动,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有效促进团结和谐。二是科学摸排部署。召开区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推进会,印发《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芙蓉发〔2022〕15号),全面部署和落实新时代统战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确保统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深入开展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调查摸底、调研走访和座谈交流,摸清资源底数,为芙蓉统战事业科学发展筑牢根基。三是支持参政履职。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制定并落实政党协商计划,支持开展专项监督和参政议政,组织各民主党派紧扣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彰显担当作为。一是积极参与抗击疫情。3月,区委统战部全体干部服从区委统一调度,轮流支援定王台街道、文艺路街道封控区和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并发出倡议书,动员民主党派、新阶联积极捐款捐物,共筹集价值12万余元的抗疫物资送达封控区。10月,统战部全体干部又积极参与长沙火车站和马坡岭街道的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二是服务促进“两个健康”。办好芙商大讲堂、党性修养提升班、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和政策宣讲培训。擦亮“芙蓉商汇”招牌,实施《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协会工作制度》,大力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企业专员行动,全年累计走访32个省、市级商会、20个基层商会、8个辖区内异地商会、145家会员企业,收集问题和建议24个,解决建设、经营、工程改造问题21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长沙要情》专题报道了“芙蓉区搭建‘芙蓉商汇’平台做优营商环境”、《中华工商时报》、中华工商网对“‘芙蓉商汇’促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做了专题报道。

三是坚持务实创新,推动提质增效。一是切实提升“同心创建”工作实效。树立大统战思维,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独特的资源优势,形成党建引领、统战聚力的基层共治工作格局。加强对基层同心创建工作的指导,引导统战资源力量结合基层实际、贴近群众需求搭建法律援助、矛盾化解、协商议事等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力打造“桐心向党”、“跃悦同心工作站”、“同心汇智工作站”等社区同心服务品牌,东沙社区获评市级“四同建设”示范点,跃进湖社区获评市级同心宜居社区。二是务实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组织新阶联会员参观刘少奇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举行《一路高歌向未来—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后疫情时期企业发展分享沙龙》等教育活动及专题研讨会,理顺新阶联组织架构,壮大新阶联人士队伍,切实加强对新阶人士的日常联系、沟通与走访,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培养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专业优势和引领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抗击疫情、爱心助学、扶贫助困、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三是扎实开展侨联侨务工作。加强与侨界同胞的沟通联系,落实归侨侨眷“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发生困难必访、家庭遇突发事件必访”工作机制,关心侨胞侨眷的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协调纾困解难。促成侨眷郑剑江解决拆迁诉求成功签约,为朝鲜归侨李友国提供涉侨法律援助,解决刑事纠纷问题。春节、中秋期间走访慰问侨界人士179人次,共计发放慰问金4.66万元。搭建“银侨之家”为侨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辖区内31位老归侨开展家庭护理、医疗保健、精神陪伴等一系列关心关爱服务,提升改善老归侨晚年生活品质。搭建基层侨建工作平台。依托东沙社区、西湖社区“侨胞之家”平台,开展侨法宣传活动和为侨服务活动,形成“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作贡献”的良性互动。多次与区商务局、自贸区长沙片区芙蓉事务中心对接关于引进柬埔寨维康国际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跨境电商业务落户芙蓉区事宜,助力区域招商和经济建设。

四是密切协同配合,完善大统战格局。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区委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严格对标,及时优化调整了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印发了《中共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试行)》(芙统组发〔2022〕1号)和《关于做好统一战线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的实施方案》(芙统组发〔2022〕2号)文件,明晰了各成员单位统战工作职责,对防范化解统战领域风险隐患工作进行分解细化。二是搭建工作平台。建立了“蓉易聚”工作平台,坚持“积极担当、各负其责,及时报告、主动沟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实行“有事速报告、一周一云商、一月一排查、一季一交流、半年一评议、一年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加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日常沟通联系,形成了各方面快速反应、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统战工作新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评价机制有待完善,以形成对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管和对绩效目标的实时监控,下一步加强对单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10月8日

2022年度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2年度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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