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2-09-30     来源:芙蓉区委宣传部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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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督查与考核,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有关工作的实施。负责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服务,组织实施理论宣讲活动等。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属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等。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印刷、电影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区出版物经营户和印刷企业的年检年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国内报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驻区记者站的有关监督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督电影放映等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组织开展电影交流与合作。

10、对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11、统筹指导全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外宣传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拟订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新闻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13、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局)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4、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统筹协调组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受区委委托,协同区委组织部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管理。对街道(局)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主管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

16、对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芙蓉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归口领导芙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受区委委托,代管芙蓉区文化艺术界联合会、芙蓉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芙蓉区文化产业创意协会。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内设机构包括: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包括本级,内设科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科、文明创建科;二级机构3个,分别是芙蓉区融媒体中心(区新闻中心)、芙蓉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芙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93.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1.26万元,增长16.72%,主要是因为上级拨款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7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1.4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9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91万元,占25.6%;项目支出1408.94万元,占7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9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91万元,增长16.85%,主要是因为上级拨款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3.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9.4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9.48万元,增长45.47%,主要是因为上级拨款已按要求拨付至各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3.9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33万元,占86.5%;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占0.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1.08万元,占11.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5万元,占1.7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1.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9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资金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481.21万元,支出决算为45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异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736万元,支出决算为85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资金追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资金追加。

5、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资金追加。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2.32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资金追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资金追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资金追加。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2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资金追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8.81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异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7.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异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3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万元;本年支出19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8.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国产影片放映(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拨付。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拨付。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36万元,增长8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经费开展增大。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17万元,用于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摄影技术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5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17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督查与考核,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有关工作的实施。负责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服务,组织实施理论宣讲活动等。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属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等。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印刷、电影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区出版物经营户和印刷企业的年检年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国内报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驻区记者站的有关监督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督电影放映等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组织开展电影交流与合作。

10)对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11)统筹指导全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外宣传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拟订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新闻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13)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局)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4)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统筹协调组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受区委委托,协同区委组织部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管理。对街道(局)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主管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

16)对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芙蓉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归口领导芙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受区委委托,代管芙蓉区文化艺术界联合会、芙蓉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芙蓉区文化产业创意协会。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内设机构设置。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包括本级,内设科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科、文明创建科;二级机构3个,分别是芙蓉区融媒体中心(区新闻中心)、芙蓉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芙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2)决算单位构成。区委宣传部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机关本级、长沙市芙蓉区融媒体中心(区新闻中心)、长沙市芙蓉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长沙市芙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事业编制人数8人。2021年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18人(其中:行政5人,参公事业编3人,事业编6人,政府雇员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2021年度新进人员1人。

(二)部门年度预算安排、实际支出及结余情况

2021年预算批复1201.41万元,全年实际到位指标1494.31万元;实际支出189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90万元,项目支出1408.94万元;上年结余222.3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基本支出484.9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性支出438.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1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中,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4万元,包括退休人员相关费用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资本性支出1.01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二)专项支出

专项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专项支出为140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9.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9.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其他支出1.7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党报党刊征订费239.99万元、媒体综合服务费52万元、牵手芙蓉工作经费20万元、舆论导向费116.27万元、融媒体中心工作经费19万元、文明创建工作经费167.61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3万元、文产办工作经费1.79万元、党史学习教育经费33.82万元、文联工作经费4万元、新闻出版电影版权工作经费7.99万元、中心组学习经费18.05元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包括: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表彰奖励经费12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以奖代补”等宣传文化专项经费18.5万元、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19.57万元。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部门完善了《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内部控制手册》,从组织架构与归口管理、授权体系与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及财务审批程序等方面构建了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

属于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照市、区财政确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内的采购项目,按财政要求实施电子卖场(公品商城)采购或定点采购。属于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实行分散采购。单次采购金额或同类别品目年度累计采购金额在5000元至年度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按照市、区财政确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采用三方询价或在政采云省平台直购等方式采购;单次采购金额或同类别品目年度累计金额达到年度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上的,按财政要求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或公开招标等方式采购。

四、资产管理情况

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单位财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管理,办公室设立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领用、维修保养及处置等日常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时验收,明确使用科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通过我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1.高举思想旗帜,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精心谋划部署和扎实推进,让党史学习教育和理论学习高度统一。一是理论武装更加有力。高标准组织开展4次专题学习,1次专题读书班,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建区委宣讲团,精心打磨《湘江评论溯初心》等30余门精品党课和理论宣讲课程,推出全区性主题活动20多场次,开展分众化、对象化专题宣讲1000余场。开辟“就认这个理”芙蓉区新思想进基层理论微宣讲网络课堂50余期,推出思政微课108堂,6堂在全市获奖。全区各级党组织通过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重温入党誓词等,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更加坚决。二是红色资源充分挖掘。创新推出《湘江评论》旧址、湖南和平解放史事陈列馆等红色精品线,组织编写芙蓉区庆祝建党100周年专辑——《百年芙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回顾百年党史,践行初心使命。打造姚圫党支部陈列馆、长沙临时大学旧址等现场教学点,《湘江评论》旧址获评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湖南和平解放史事陈列馆、隆平水稻博物馆获评长沙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是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抓好实事项目、群众诉求、实践服务三张“清单”,办成实事2900件,新增学位6030个、新增养老床位502个、新增停车位11000个、新增厕位70个,加装电梯200台,通过为民办实事活动,厚植了民本情怀。

2.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形态落细落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住管好各类阵地,确保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一是突出建章立制。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先后召开区委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及相关培训10余次。修订印发了《芙蓉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完善10项工作机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底线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二是突出阵地监管。统筹实施全年及“七一”“国庆”、省市党代会等重大时间节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社科理论阵地、户外广告(信息发布)阵地、社会宣传等风险隐患大排查,全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集中组织意识形态专项督查2次,覆盖全区所有单位,维护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突出巡视整改。把意识形态专项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边巡边改、动态整改。针对反馈指出的五个方面18个问题,制定106项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拿出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坚持每周调度、每月汇总、定点督导,率先全省实现整改问题100%销号清零。

3.唱响主流旋律,正面宣传出新出彩。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科学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讲好芙蓉故事,扩大芙蓉影响,全年媒体报道数量、报道质量再创新高。一是聚焦主题主线。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和党史学习教育主线,围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做好宣传贯彻。开设“人民路上”“百年风华 ,芙蓉绽放”“赓续百年奋斗路,建设精彩新芙蓉”“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芙蓉”等专题专栏,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央媒推出了《“迎解古樟”树下听党史》《龙马社区党支部:以民为本,服务社区》等一批党史学习教育重点报道。二是聚焦中心大局。2021年,中央省市媒体高频关注芙蓉,我区聚焦疫情防控、省市区党代会、两会等中心工作,抓媒体对接、宣传策划、议题设置,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重点报道8700余篇,其中中央主流媒体刊发重点报道140余篇,湖南日报、长沙晚报、观潮的螃蟹、湘伴、长沙观察刊发《芙蓉相对论》等重大稿件、深度报道60余篇。推出“精彩新芙蓉”“强省会的芙蓉担当”“区第六次党代会报告解读”“湘当给力——湘雅附二医院周边综合整治特别报道”等系列报道23个,芙蓉区城区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不断提升。三是聚焦融合创新。创新宣传形式,形成网上网下同频共振、立体高效的宣传态势。央视新闻新媒体中心大型直播《夜游中国》走进“湖南米粉街”,微博话题阅读量超1115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人民路上》,全网阅读量100,获评长沙市2021年度优秀新媒体作品;参与全市《大江大河交响季 百里画廊百年歌》活动,音乐交响诗《芙蓉等你来》在全国70多个平台上线;策划开展“爱在袁家岭”交响乐快闪、文化名家采风等系列宣传活动,全网曝光量破亿。

4.推动常态长效,文明创建有力有为。以长沙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全域提质年”行动,通过强基础、补短板、亮特色,不断刷新城区文明高度,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测评工作。一是工作机制更加高效。坚持抓关键、关键抓,区文明委领导靠前指挥、挂图作战,各县级领导深入分管行业和联点点位一线督导,各单位一把手将“责任田”踩热踩实,实现以督促常、以测促创。二是创建联动更加有力。开展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校园)与文明创建实践点联创共建,推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域提质。联合城管、市政、环卫、园林、行政执法、交警等重点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三清行动”、城市顽瘴痼疾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环境秩序显著提升。三是问题整改更加彻底。建立“日讲评、周调度”工作机制,实行建账、晒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国检期间每日下发督查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时限促进问题清零。全年发现整改问题4万余个、问题整改率达到96.8%以上。四是创建基础更加夯实。针对新换岗人员标准不熟、业务不精等情况,先后组织分管、专干、志愿者分类培训,强化工作指导。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推评中国好人1人、湖南好人6人、长沙好人6人。持续擦亮“文明实践365”工作品牌,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1200余场。打造了湘雅附二医院、五一商圈、长沙火车站等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点。五是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对全区公益广告提质,依托网络、广播、短信等媒介,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累计投放宣传短信188万人次。发动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共8万余人次开展入户宣传,凝聚了创建合力。全区文明实践工作经验文章在《湖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刊发,创建经验获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明网等重点央媒报道推介。

5.做强“一区一带”,文化产业高质高效。紧扣“一区一带”,即以袁家岭中央文化区和浏阳河文旅产业带为“龙头”,做好项目、招商、环境、融合、推广五篇文章,推动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一是高标准提质产业。构建区域产业发展底座,开展全方位摸底,建立健全企业库、项目库、人才库、活动库。完成区域顶层设计,编制《袁家岭中央文化区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出台《芙蓉区促进文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文创百日竞赛”为抓手,引导文化类市场主体注册、引进、转企、升规。2021年前三季度,全区57个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2.58亿元,增幅26%,增速居全市首位。全年新增规上文化企业28个,新增规上文化企业数量居全市首位。二是高质量推进项目。加快推进九大项目、一广场六街区建设。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实物工作量完成95%,省演艺集团、长沙交响乐团等10余家知名品牌签约入驻。惟楚文化广场征收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融通长城宾馆可研报告获中央军委审核通过,同发五一综合楼已取得市征收办支持,佳兆业国潮文化街顺利开街,人民新村戏剧街、书香文化艺术街、数字创意街方案已经过多轮会商。三是高效能服务发展。专门建立发展服务制度,每月收集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重点交办,限时完工,解决重点问题20余个,得到企业的高度赞誉。深入开展文化企业大走访,分类组织企业交流座谈,全面强化区域营销,开展袁家岭中央文化区主题摄影展、《百年经典》大型交响音乐会等系列活动50余场次,推出《浏阳河上》《文化高铁下一站:袁家岭》《遇见袁家岭》等系列原创大型实景剧、名家文章、主题歌曲,片区概念逐步深化。

6.坚持守正创新,文化事业惠民利民。着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旅游市场建设,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实现文旅融合发展,以高质量文化供给提升群众高品质生活。一是文旅融合成效初显。五一商圈获评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白果园历史文化旅游街区获评国家3A级景区;袁家岭中央文化区写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区2021年前三季度接待国内外游客近3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05亿元,较2020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二是公共文化扩容提质。区级文体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5个标准化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个公共文化机构文旅融合示范点、3家智能化自助图书分馆,建成文物智慧信息平台,区文化馆评为国家一级馆。三是群文活动热度攀升。组织开展第六届“芙蓉杯”新节目大赛、“春节不打烊?文化暖芙蓉”、革命现代京剧《向警予》观演等文化惠民系列活动100场次。参加第七届湖南艺术节长沙市第三届“群星奖”评选,原创节目《奶奶忘不了》《边防战士》《打蚊子》获市级金奖。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的使用未严格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和步骤支出,前期支出进度缓慢。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确保全年经费支出均衡。对经费使用情况及时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反馈至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对不合理的支出及时进行调整,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1年度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1年度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

20220929

附件1:2021年度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附件2:宣传部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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