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中央商务区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9-18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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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央商务区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央商务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央商务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中央商务区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中央商务区、区内楼宇进行管理,编制中央商务区相关专项规划,负责中央商务区内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初步审批与管理,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楼宇信息及项目建设的数据统计与动态管理,优化投资环境,引导楼宇提升品位、规范管理等;负责督促落实区现代服务业工作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调度考核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办核定,中央商务区内设科室三个:办公室、服务业发展室、楼宇经济发展室,无二级机构。中央商务区本级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中央商务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中央商务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表)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42.2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399.72万元,比上年增长194.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支出合计1454.34万元,比上年增长315.88%,年末结转和结余87.65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及补助调整后人员经费增加和市级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增加;二是新增楼宇服务中心运转费用专项资金、楼宇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和扶持-芙蓉区2017年度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2表) 

  2018年本年收入139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9.72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3表) 

  2018年本年支出145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37%;项目支出1187.1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6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表)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2.2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399.72万元,比上年增长194.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9.7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54.34万元,比上年增长315.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4.34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87.65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同一。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增加1104.64万元,增长315.8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同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3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原因是同一。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253.9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54.8万元,完成预算99.68%。减少部分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255.3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59万元,完成预算98.58%。减少部分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621.8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是新增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和扶持-芙蓉区2017年度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3.1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31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是增加市级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37%。其中:人员经费247.45万元,占基本支出92.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7万元,占基本支出7.37%,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20.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6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13%。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减少。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7万元,降低46.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4万元,降低44.6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降低72.0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客商接待。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12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表)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中央商务区的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同时,对市级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35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万元,比2017年减少3.43万元,降低14.8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1辆为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央商务区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中央商务区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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