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7-22     来源:芙蓉区委政法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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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芙蓉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芙蓉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组织和指导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检查督促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工作。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8)指导检查街道(园、局)及各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9)反邪教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区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并入政法委)。

(10)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区委及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的还有:扫黑除恶工作、指导协调压控刑事发案工作、指导督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区委政法委单位包括本级、内设科室5个、二级机构1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安全维稳科、综合治理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科,委属事业单位为芙蓉区平安建设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政法委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委政法委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并入政法委。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政法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区委政法委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07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9.13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07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0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9.13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5.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02.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72.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专用设备采购等。其中:派驻派出机构5万元,主要用于区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1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市安置至区军转干部人员经费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133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分局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方面;特别业务138万元,用于日常维稳处突、风险评估,反暴恐事件处理,对交警、公安等单位办理的案件出现的涉法涉诉情况处理等方面;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强制隔离戒毒)360万,用于禁毒宣传,禁毒活动,禁毒办日常工作、禁毒协会工作、下拨社区及其他联合进行禁毒宣传、禁毒活动的单位工作等;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77.61万元,为芙蓉区交警大队工作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委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2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44万元,上升27.94%,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总额为217.41万元,其中办公费131.8万元,印刷费36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委政法委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区委政法委整体支出3075.0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涉及项目支出2325.61万元,其中:公安分局工作经费1,233万元;维稳反恐防暴经费110万元;交警大队工作经费477.61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00万元;禁毒工作经费360万元;见义勇为奖励经费5万元;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10万元,平安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注意: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9、政府经济科目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简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市芙蓉区委政法委

2020年7月22日

2020预算 政法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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