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22-03-01     来源:芙蓉区委政法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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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组织和指导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检查督促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工作。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8)指导检查街道(园、局)及各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9)反邪教工作。

(10)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区委及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的还有:扫黑除恶工作、指导协调压控刑事发案工作、指导督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区委政法委单位包括本级、内设科室、二级机构7个。区委政法委内设科室5个,包括办公室、安全维稳科、综合治理科、反邪教协调科、执法监督科,委属事业单位为芙蓉区平安建设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政法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4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3.2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41.11万元,上升34.83%。主要是新增了禁毒经费与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643.2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2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41.11万元,上升34.83%。主要是新增了禁毒经费与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43.2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20.00万元,占74.6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36万元,占22.19%;住房保障支出55.80万元,占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8万元,占1.35%;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0.2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66.1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777.1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2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公安分局费用等方面;交警大队人员经费、救助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62.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5.36万元,下降7.89%。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50万元,拟开展1-3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党史学习与条线工作方面的学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7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4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10万元,项目支出2,777.1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表

(具体见附件)

107001__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政法委员会芙蓉区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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