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次芙蓉区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 : 2021-06-04     来源:芙蓉区政府     字体大小:

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

地点:区政府524会议室

议题:

一、研究芙蓉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校园安全风险防范、禁毒、反恐有关工作;

二、研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食安委全会精神,听取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审议《芙蓉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五、研究隆平公园演出场地处置相关工作;

六、研究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芙蓉区块总部办公基地合作共建相关工作;

七、研究湖南中砼建材有限公司招商相关工作。

议定事项:

一、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校园安全风险防范、禁毒、反恐有关工作

(一)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强调,全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态势。会议原则同意成立芙蓉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原则同意《芙蓉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同意对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平安建设考核,工作经费保障据实保障。

(二)关于禁毒工作。会议强调,当前毒品问题仍然复杂多变,芙蓉区作为中心城区,吸毒人员基数较大,毒品滥用隐患较多,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禁毒工作扎扎实实抓起来。会议原则同意《2021年芙蓉区禁毒工作要点》并相应调整区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意据实保障病残涉毒人员收治经费。

(三)关于反恐工作。会议强调,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反恐怖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反恐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四)关于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强调,校园安全工作事关师生健康、万千家庭和社会稳定,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和使命。前期在公安、教育及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全区校园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形成了较好的局面,应给予充分肯定。会议明确,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公安分局配合,2021年6月30日前对公办校园按照专职保安配备要求整改到位;由公安分局牵头负责,教育局、各街道配合,督促民办幼儿园按要求整改到位。由各街道牵头负责,落实早、晚高峰时段护学;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现有民办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未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的问题,要在2021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要将视频监控联网作为新开办民办幼儿园的前置要求,由公安分局、教育局负责把好校园办证前的基础设施安全关。

二、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一)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全力支持、顾全大局,牢牢把握2021年6月1日全省同步实施的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坚决完成改革任务。

(二)会议明确,关于下阶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在区委、区政府统一招录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到位之前,抽调交警大队2人、公安分局1人、资规分局1人到司法局协助办案,2021年5月31日前要到岗到位。二是人社局从本次公开招录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中优先调剂专业匹配人员到编到岗。三是将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东侧原总工会办公用房调剂到司法局用于行政复议听证室和档案室,由机关事务中心负责保障到位;相关办案设施由财政局据实保障。四是由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在2021年6月1日落实到位。

三、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食安委全会精神、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和《芙蓉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

(一)会议强调,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法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会议原则通过《芙蓉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明确,由财政局据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活动宣传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统筹原则,原则由牵头部门负责宣传方案,各街道负责具体实施,财政予以经费保障;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配合,研究解决好食品安全办证及执法问题。

四、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一)会议强调,前期在李学军同志的领导下,全区环保工作特别是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

(二)会议原则同意《长沙市芙蓉区2021年度大气(噪声)、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和《芙蓉区持续提升空气质量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送审稿)》,强调各单位要各司其职,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五、关于隆平公园演出场地处置相关工作

(一)会议指出,要整体打造隆平水稻博物馆、隆平公园、隆平公园配套商业等资源,以表达对袁隆平院士的纪念、缅怀和敬仰之意。同时,要实现研学、文创、农创于一体,助力浏阳河文旅产业带建设,促进区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会议明确,隆平公园移交到隆平水稻博物馆统一管理,由城建投、园林中心与隆平水稻博物馆共同办理好移交手续。在移交前,由城建投、财政局负责对隆平公园演出场地资产进行梳理,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城建投负责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设备,并对保留设备进行维护;园林中心负责绿化维护和移交。文旅体局负责演出场地社会化运营洽谈,运营收益用于保障设施设备维护费用。城建投负责加快建设配套商业用房,隆平水稻博物馆享有优先使用权。

六、关于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芙蓉区块总部办公基地合作共建相关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签订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芙蓉区块总部办公基地合作协议,由商务局、司法局负责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七、关于湖南中砼建材有限公司招商相关工作

(一)原则同意湖南中砼建材有限公司入驻我区及招商方案,由火星街道负责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报谭雄伟同志审定后,按程序实施。

(二)会议指出,火星街道招商引资工作抓得很紧,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应予以充分肯定,要整理经验做法,在区级予以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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