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 : 2022-08-05     来源:芙蓉区政府     字体大小:

时间:2022年7月25日下午14:00

地点:区政府524会议室

议题:

一、传达学习《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行政程序实施办法》;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听取芙蓉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情况汇报;

三、审议《芙蓉区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送审稿)》,研究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四、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送审稿)》,研究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五、审议《长沙市芙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长沙市芙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送审稿)》,研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6月份蓝天保卫战工作讲评会议套开)。

议定事项:

会议听取了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韭菜园街道、荷花园街道关于上述议题的情况汇报,经过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传达学习《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行政程序实施办法》

(一)会议指出,《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行政程序实施办法》为全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上下要认真研读并抓好落实。

(二)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行政程序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政程序,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确保全区工作依法、依规、合规。

二、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芙蓉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有关工作

(一)会议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和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会议强调,全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县工作,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创建举措、落实创建责任,卫健部门要充分挖掘区域医疗资源,注重特色打造。相关审议文件由卫健局按流程报审。

三、关于审议《芙蓉区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送审稿)》和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会议指出,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区上下要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会议原则通过《芙蓉区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送审稿)》,由城管局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流程实施,暂行一年。

(三)会议明确,一是各街道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12月底前要达到100%;二是在市燃安委明确部署要求撬装三级供应站建设工作后,要按照“四精五有”工作要求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和稳步推进全区撬装三级供应站建设工作;三是由区燃安委、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部署“黑气”“黑窝点”等执法行动,形成震慑态势;四是由区燃安委负责制定全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做到有备无患。

四、关于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送审稿)》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一)会议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全区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抓细抓牢建筑工地、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游乐场所、自建房、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筑牢安全基础、营造安定环境。

(二)会议原则通过《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送审稿)》,由应急局按照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流程实施,同时要广泛宣传,确保工作效果。

五、关于审议《长沙市芙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长沙市芙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送审稿)》,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6月份蓝天保卫战工作讲评会议套开)

(一)会议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守牢底线不动摇。要严格对标对表,强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利剑”行动,确保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会议原则通过《长沙市芙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长沙市芙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送审稿)》,由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按照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流程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