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芙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2-21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2021年,芙蓉区委、区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施工图,积极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扎实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的改革创新,率先全省施行了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相对“双集中”;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1.履行党委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525日,区委书记周春晖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对职权职责、协作机制、联合机制等进行具体研究和部署,配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527日,区长崔晓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支持区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权职责,修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制度》《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制度》等重要制度;区政府政研室主持起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便更好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全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2坚持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坚决贯彻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律程序。强化决策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一律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会前须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不得上会讨论;会中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参与并提出法制意见;会后出台会议纪要前再次由区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查,切实做到法制审查贯穿始终。保障群众监督。在重大决策或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提交区政府研究之前,牵头单位均根据需要,依托芙蓉之窗、芙蓉手机报等方式公开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实施科学指导,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理顺机制,形成合力。在强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机制。根据区委常委会部署,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召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芙蓉区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行政处罚职责边界清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厘清了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的权责边界,打通了执法管理与处罚的壁垒。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职权职责划分、协作配合、案件移送、举报受理、基层联动等工作进行具体规定,进一步理顺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

持续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强力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一窗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逐年精减或取消证明材料44项,将96个高频次民生审批项目整合设置为“套餐式”办理,将227项服务类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街道、园区,实现“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就近能办”,率先打造全省首个5G智慧政务服务大厅,推出了“最省”(省时、省钱、省心、省力)和“容缺受理”办理模式,尝试施行“跨省办理”等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商事活动的便利度。

强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处罚类指标1957项,行政强制类43项,行政检查类104项;区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原22个涉改单位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检查权以来,职责履行充分,业务衔接顺畅,指挥调度有序。今年,完成一般程序行政处罚2319件,按简易程序处理11576件。

4.强化法律干预,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文件合同审查。凡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均提前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民生领域的建设合同须经专家论证、法律审查等多重关口,不给执行环节留“缺口”。今年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文本254份,从形式到内容的不断转化过程中,形成了由“事后补救”到“事前介入”的良好局面。

提升复议应诉质量。为加快行政复议诉讼体制改革,应对行政复议案件不断上升的趋势,今年6月,我区在司法行政部门增设了行政复议诉讼科,招录、抽调专门力量处理行政类案件。今年本级复议案件受理135件,办结112件(包括上期结转),其中61日我区复议改革启动后新受理案件109件,同比增长374%,占全年案件81%。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和决定撤销原行政行为24件,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实行公正文明执法。组织执法领域专业培训和短期轮训9期次,对629名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分期轮训。升级了智慧城管数字化平台,受理报案30607条。开展主次干道交通、火车站附近流浪乞讨人员疏散、学校及农贸市场周边等联合执法和整治行动1014次,累计出动执法力量65712人次。配合疫情防控、城市文明创建、老旧城区改造等中心工作,依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16件。66件城市管理案件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作出了免予行政处罚决定。

严格把关执法案卷。区司法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通过举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案卷整理规范化培训班,分批次培训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案卷制作管理人员、法制科室审查员及执法业务骨干等144人,全区按不同执法类别统一了案卷制作和管理;今年分两批评查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各150份,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较大错漏及时整改并通报全区。指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用“一纸承诺”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行政许可新模式,获评长沙市2021年度十大典型执法案例。

5.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区委依法治区办下发了《责任清单》和《考评细则》,区委依法治区办指导部门、街道、企业、学校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专业性法治宣传活动371场次。配合开展“蓝天保卫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反电信诈骗、防疫复工、湘江浏阳河水域保护和基层政权建设等法律巡讲活动39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近17万份。分类建立和完善社区法治公园、长廊、农家书屋等16处,为城乡生活多元化增添了亮色。在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民意调查中,群众对宣传和打击的知晓率、满意率均在全市排名靠前。

拓宽法律服务范围。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利用“两委”换届等时机,修订完善了居民章程、乡规民约等自治管理制度,培训社区(村“法律明白人”和小区“法律带头人”,文艺路街道东广济桥社区被考察推荐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牢记“芙蓉无小事”,坚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三零”街道、社区创建,推广“1+X”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987起,涉及金额4071.81万元,其中重大疑难纠纷71起。依托区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0件,接待咨询1650人次,实现“零投诉”,及时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

深耕特色法治文化。将原有的“少年模拟法庭”“法官微讲堂”“东湖夜话法治篇”“妈妈禁毒联盟蓝结行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慈娭毑帮帮团”等一批极具“芙蓉印记”的法治文化品牌做强做优。新推出的“芙蓉花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收录为本年度典型法治案例。

6.重视科技应用,严密管控重点人群。司法行政部门在省厅、市局和本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全省“智慧矫正”试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和运行模式创造了“全省首家、全国一流”的标准,1015日在司法部考核验收中获得901.5分,名列全省第一,暂并列全国第一公安部门自主开发芙蓉区涉毒人员预警处置平台并辅助智能门锁安装应用,强化流动人口实名认证和信息自动上传,确保“三实信息”录入率、准确率和实控率。卫健部门联合疾控中心、湘雅二医院将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完整录入国家信息系统,每季度开展一次病例实检质控专家会诊。通过数据平台的有效接入,全区“大数据”“智能化”管控格局已然成型。

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常年保持在300人左右,在册刑满释放人员747人,在册核定吸毒人员2569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649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33人次,重点青少年21名,今年没有发生重点人群肇事肇祸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程度有差异。少数部门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还不够到位。

2部门履职不充分。机构改革和权责调整后,存在履职不充分现象,个别单位对法治领域的日常工作反应不够积极。

3治理格局待提升。中心城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仍需巩固,一些重点领域的矛盾问题需高度关注和全力破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区委第六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让法治成为群众幸福生活的最亮底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升站位,整体谋划有高度以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总目标和施工图,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一条主线、八大体系”谋篇布局,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善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幅提升行政决策精准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率先成为现代化新长沙建设标杆区。

2加强教育,法治意识有跃升。按照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委(组)在推进本级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按相关要求年终述职述法,树牢依法行政意识。

3把握重点,关键领域有力度。我区行政行为“双集中”和“放管服”改革初期任务已基本完成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致力加快适应新权责的角色转换速度,找准工作切入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出重拳、下重手,绝不姑息纵容,努力营造民主法治、风清气正的社会治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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