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8-02-08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芙蓉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自身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刘顺泉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具体负责,明确了责任分工。同时,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上报,通过“芙蓉之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有效保证了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 。 

    为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修订公文信息拟稿单,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 

 (三)强化涉密工作管理。 

 严格按照“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要求,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报有关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和确定后公开,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四)扩宽信息公开渠道。 

    为更加有效、及时和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拓宽了信息公开平台,除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外,还建立了政务微信。年初,我局与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合作搭建了微信公众号“安全芙蓉”,并在该平台上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局对外公开信息在政府网站“芙蓉之窗”及政务微信“安全芙蓉”上同步进行,有力地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广泛性。  

  二、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务微信同步发布)各类19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为19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类信息83条,占41.71%;通知公告信息40条,占20.1%;人事类信息6条,占3.02%;财政公开信息5条,占2.51%;监管执法类信息52条,占26.13%;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占1.5%;其他公开信息10条,占5.03%。  

 (二)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信息具体包括:机构信息、财政资金、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监管执法、政策文件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安全芙蓉”微信公众号,可以登录以上平台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无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分类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及时。  

    针对自身不足,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公开意识、提升工作效率。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类别,对每一类型的信息进行严格筛选和把关,提高信息公开程序的科学性,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针对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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