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1-04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芙政办发【2018】55号)有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自身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微信同步发布)各类信息130条,均属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类信息66条,占50.77%;人事类信息3条,占2.31%;财政公开信息7条,占5.4%;监管执法类信息28条,占21.54%;政策文件类信息20条,占15.38%;其他公开信息6条,占4.6%。    

  2、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信息具体包括:机构信息、财政资金、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监管执法、政策文件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安全芙蓉”微信公众号,可以登录以上平台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2条,申请人均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申请,我局信函答复予以公开并按时办结。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分类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四、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程序的科学性,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原有的政务微信“安全芙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务微博。  

  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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