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城管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1-11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芙蓉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2018年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一名副局长牵头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加大对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的培训和宣传,不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有序。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推动依法行政。一是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扩宽信息公开渠道。2018年区城管局信息公开82条,在使用政府信息网站开工信息的同时,新开通了“芙蓉城管”微信公众平台,新增了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强了与群众的互动联系。二是全面推进了行政事项公开,加大了对局人事信息、政策文件的公开力度,增加政策文件解读。及时、准确的公布了局财政资金方面的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逐步扩大公布的范围和内容,重点抓好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城管工作的政务公开,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完善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以群众监督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2018年受理各类信访投诉274件,按时办结率100%,处置回复率达100%,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有效解决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工作问题。 

  (三)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展现芙蓉城管形象。注重在省市报刊、媒体等平台推介城市管理工作,在省市区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表稿件100余篇,长沙晚报多次以头版、专版形式对芙蓉区“蓝天保卫战”进行宣传推介,队伍依法依规执法事例被中央新闻频道朝闻天下、东方时空、《湖南日报》连续报道播出,并在《湖南日报》要闻中刊登,媒体报道执法管理典型作法20余次,有效强化了城市管理正面能量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2条(包括动态工作信息)。 

  (二)主要内容有:一是城管动态工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城管工作动态、城管新闻、图片信息等。二是财政资金情况,包括部门预算、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三是城管专题报道、城管年度工作总结、城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城管业务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等、四是规范性文件,包括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政策问题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其中,5件行政复议案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1件行政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原裁定。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区城管局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了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文件解读。新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互动,为城市管理工作正面宣传提供了积极成效。但目前,现有信息公开模式与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的发展要求和群众对信息公开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为,信息公开内容涉及的范围不够广,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9年,芙蓉区城管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参考政府信息公开的典型案例,吸取相关经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一是持续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向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标准化建设,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更加高效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综合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增加信息发布量;三是推动公众参与,利用公众号等平台加深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了解,加强政民互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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