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芙蓉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19-07-1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芙城管委办〔2019〕7号

      为认真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2019年大气、水、土壤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8号)和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城管委办发〔2019〕14号)精神,全面提升全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水平,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强化餐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为着力点,全面完成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源头防控和常态监管方式,加强露天烧烤整治和夜市规范管理,全方位推进餐饮服务油烟排放治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 

      严格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蓝天办〔2018〕99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城管委办发〔2019〕14号)精神,细分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抓好餐饮油烟污染存量治理、源头防控、常态监管、规范经营执法惩处等有关工作。 

     (一)全面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任务。加强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动态台账管理,全面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按照“先中心城区,后全面铺开”的原则,逐街道(园、局)推进任务清零。730日前、930日前、1130日前完成比例不得低于全区台账总底数的80%90%100%(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大队牵头,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各执法中队实施)。

      (二)积极推进油烟污染常态防治监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出台并落实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和日常监管制度,采取“一般按周期、特别按指标”的分类指导模式,辅以“排量分析、在线监测、油烟检测”等手段,督促规模以上、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实施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建立清洗维护台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推进餐饮油烟废气在线监控,完成40%以上规模以上(灶头数≥4)餐饮企业油烟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招标及安装工作,并接入辖区综合监管平台(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各执法中队实施)。 

      (三)切实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源头管控。强化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准入机制,明确操作规程,全面实行餐饮服务单位商事登记过程中“禁止性选址规定”法规提示制度和申请承诺制度;对明显违反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设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不予商事登记和证照办理,或依法注销、吊销办理证照;依法查办“一桌餐”及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源头管控(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依照《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全面推进新建商住综合楼配合建设专用烟道工作,实现新建商住综合楼中的专用烟道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四)有效引导城区餐饮服务规范经营。按照3个100%的要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按要求维护使用100%、油烟达标排放100%),推广“环保示范餐饮企业”,推进“绿色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严格按照“主体合法、选址合规、设施合标、环境合适”原则,切实做好夜市规范点依规定设置审查工作,强化对规范点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油烟防控等方面的常态监管,严防露天烧烤及油烟超标排放行为,确保规范点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实施)。 

      (五)强力查处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坚持最严执法要求,依法查处露天烧烤、违规夜市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不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和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依法关闭取缔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严厉打击逃避监管、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油烟监管防控治理强大保障(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牵头,火车站综管办、隆平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各执法中队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治理基础。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平台,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增强市民群众知晓率、支持率,营造良性舆论氛围;对涉及整改整治对象,要加强针对性法规政策宣传,做好整改整治标准要求的具体指导,提升当事人自愿整改、自觉整改的意识;对违反法律禁止性条款或者无法整改适用关停、取缔的情形,要讲清事实、理由、依据,加强沟通,给予合理指导及支持,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 

     (二)实施台账管理,确保实时监管。由区城管执法大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餐饮油烟防治动态监管机制,由街道(园、局)分块负责,结合商事登记、日常巡查,定期更新餐饮服务单位台账,加强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的监管。对新改扩餐饮服务单位,当月内应开展首查,重点检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建立动态检查台账;对纳入台账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要求,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情况以及油烟达标排放等进行检查。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含涉举报投诉处警)。 

     (三)注重科技应用,提升监管实效。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应用加强餐饮油烟监管防控。推进油烟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任务,加强对规模以上(灶头数≥4)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的实时监控;采购便携式油烟快速监测仪,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对暂未实行在线监控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快速监测;结合实时监控、快速监测指标,建立油烟防控预警通报机制,及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设施使用维护,准确辨别和快速查处超标排放油烟违法行为。 

     (四)严格调度督查,强化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由区城管委办公室每月定期牵头开展联席协调调度,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推进目标任务有序铺排和完成。强化工作督查,区城管委办公室采取清单交办、工作调研、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对目标任务的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主动作为,确保治理工作开展有成效、有亮点、有特色。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园、局)应认真对待,精心组织,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二)加强协同,发挥合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多行业管理的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法定职责和行业管理要求,加强对各街道(园、局)工作指导,明确标准要求,具体做好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油烟达标排放检测、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源头防控准入监管、违法行为执法处罚等方面政策解释和督导,积极研究破解工作中出现的难题,联动作为,共同发力,推动工作协调发展。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防控环节多、整治难度大,部分执法监管存在技术检测监测等要求,涉及购买第三方服务、购置专用设备、项目建设、提质改造、执法整治等资金需求。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局)应加大资金投入,安排足额专项经费,推进防控科技治理,保障整治工作所需,确保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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