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1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和规定。 

  2、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对全区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督查、督促、考核,促进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4、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 

  5、在城管系统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卫生城市、宜居城市等创建活动,指导辖区单位开展文明卫生单位、社区(村)创建活动。 

  6、负责全区门店招牌、临时性户外宣传的备案工作。 

  7、组织实施全区市容提质工程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8、组织提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化、数字化、科技化水平,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应急、指挥、调度职能,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本级预算,无所属二级机构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534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5.9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19540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的费用。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5343.29万元,支出包含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及我单位归口管理的城管爱卫、灭鼠灭蟑和牛皮癣清理经费、病媒生物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城管平台维护和区投区建亮化维护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19540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城管系统的维护工程建设专项经费列入了财政的公共预算,由财政统筹安排。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534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5.99万元。 

  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5343.29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63.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79.4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城管爱卫专项164.70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及蚊蝇灭杀专项经费及公共地带灭鼠及下水道烟雾熏杀等方面;城管亮化区和市级维护专项845.99万元,主要用于芙蓉区主次干道楼宇和社区亮化建设工程的亮化设施进行保修、维护及管理等方面;牛皮癣区和市级清理专项230.58万元,主要用于芙蓉区芙蓉路、韶山路等路段及立交桥地面、晓园路、远大路等30条主干道、广场地面、立面“牛皮癣”广告的清除治理等方面;向阳湖及两厢市政设施绿化维护专项56.51万元,主要用于向阳湖水质稳定及两厢市政设施绿化维护等方面;城市管理考核奖励专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系统城市管理考核奖励;城管协管特勤队员夏季服装专项77.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775名城管协管特勤队员夏季服装;数字化城管设备维护专项20.97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城管设备维护运行;交警队人员经费83.18万元,主要用于交警队协警、民警工资及绩效。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45.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1.0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43.29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9.43万元。 

  八、“三公”经费概况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省市要求财政核减了此项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33万元,下降11.06%。主要是一方面按财政要求将经费进行了减压,另一方面人员有变动,调出3人。 

  十、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用。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12日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