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06-15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有关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芙蓉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6〕22号)和《长沙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长政办函〔2016〕8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全面梳理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在2016年6月14日前将编制完成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报区审改办,由区审改办按程序报请相关会议审定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6月

  2.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资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各责任单位要在2016年6月14日前将编制完成的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与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一并报请相关会议审定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对公布之后的办事指南,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及时依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6月

  (二)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

  3.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进一步简化手续。各部门要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流程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办理同一事项时,上一个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供。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6月

  4.探索承诺办理制,加强事后核查监管,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标准不降低、监管不放松的前提下,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长期

  5.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区直各部门将全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三)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

  6.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顶层设计,制定《长沙市芙蓉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长沙市芙蓉区政务数据对社会开放目录》,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政务信息资源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实现非涉密业务系统与芙蓉区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的对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快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在电子政务网络的共建共享;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开放的业务信息,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梳理履职所需信息共享需求,明确共享信息的有效需求和提供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四)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7.全区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张审批网”办理。各部门要依托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及区政府门户网站,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区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办理(“一张审批网”),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方便办事群众多渠道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8.整合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热线服务平台。基于各个平台的功能特色和用户特征,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不同平台之间的联动互补作用,打造资源全整合、服务全方位、领域全覆盖、功能全发挥的电子政务服务模式,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方位多渠道在线咨询、信息发布、解难答疑、办事预约、信息定制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实行“一站服务、自助办理、同城通办”,真正实现政务为民服务“零距离”。

  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五)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

  9.运用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控政务服务行为和公共服务行为。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全程、自动对政务服务行为和公共服务行为进行全面监控,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达到明确监察依据、强化监察程序、公开监察信息、实施过程监督的目的,使得政务服务行为和公共服务办理过程 “看得见,管得住”,真正实现工作过程的透明、公正、公开,为建设透明、高效政府夯实基础。

  牵头单位:区优化办;配合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电子政务办

  完成时间: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办事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两个清单”,认真查找本部门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重点针对群众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监督,跟踪问效。区政府督查室、区绩效办、区审改办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实际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长沙市芙蓉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表

  2.长沙市芙蓉区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清单

  3.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情况摸底表

  4.长沙市芙蓉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环节信息表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芙政办发〔2016〕20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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