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四)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七)对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八)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九)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十一)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十二)承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如文明指数测评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兼法制稽查科、财务科、综合监督一科、综合监督二科、综合监督三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芙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443.34万元,总支出413.27万元。与2018年相比,总收入减少85.05万元,减少16.1%;总支出减少113.98万元,减少21.62%,主要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本单位,12月人员转隶至新单位,下半年执法监督方面的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84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0.5万元,占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97万元,占94.36%;项目支出23.3万元,占5.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2.84万元、支出总计413.2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85.55万元,减少16.19%,主要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本单位,12月人员转隶至新单位,下半年执法监督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3.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98万元,减少21.62%,主要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本单位,12月人员转隶至新单位,下半年执法监督方面的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3.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6万元,占4.42%;卫生健康(类)支出395.01万元,占95.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2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435.51万元,支出决算为39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本单位,12月人员转隶至新单位,下半年执法监督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和规格,缩减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7.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管理公车严格按照公务出行要求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3.3万元,减少75.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区委区政府倡导的厉行节约支出下,2019年车辆经费缩减至3万元/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7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主要是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将公车转交其他单位,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涉及资金413.27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我单位没有需要单独评价的50万以上的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18万元,降低31.5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本单位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2.83万元,共进行了三次培训,一是医疗美容培训费用0.52万元,人数91人,内容为组织全区各医疗美容机构负责人、街道卫计办执法人员、区执法局执法人员学习医疗美容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区生活饮用水培训费用1.3万元,人数133人,内容为组织全区二次供水单位负责人、街道执法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知识培训;三是公共场所培训费用1.01万元,人数205人,内容为组织全区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员、街道执法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知识。开支办公费5.77万元、印刷费2.99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劳务费1.43万元、委托业务费0.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7万元和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因机构改革公车全部转交其他单位;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芙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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