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二批次)

发布时间 : 2022-02-25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长沙芙蓉区袁铁钢蔬菜店销售的小米椒和韭菜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小米椒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韭菜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和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产品。立案调查,当事人总共购进了小米椒6kg,单价10.00元/kg,按14.00元/kg销售,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84.00元;韭菜总共购进了8kg,单价6.00元/kg,按9.00元/kg销售,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72.00元。当事人履行了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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