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一批次)

发布时间 : 2022-11-18     来源: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测研究院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郡商海鲜水产经营店销售的青蛙肉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销售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提供了供货票据,产品已经销售完毕。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积极召回涉案产品

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54元;2.罚款5000。以上罚没款共计5354元。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2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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