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长沙市芙蓉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的函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长沙市芙蓉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的函》(湘司函〔2019〕10号)以及《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芙办发〔2019〕70号),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档案、民族宗教、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行政、财政、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林业、水利、商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应急、知识产权、统计、医疗保障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执法检查权。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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