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住保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9-18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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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芙蓉区住保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芙蓉区住保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芙蓉区住保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芙蓉区住保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建设计划,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协调工作。

  2.管理和分配全区保障性住房,负责全区经济适用房货补凭证及资格单的审核。

  3.负责全区廉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审核,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和审核,区属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报和审核。

  4.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机关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登记管理科、项目管理科、保障房管理科、保障房运营中心。

  2、决算单位构成。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住保局部门决算包括:住保局部门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芙蓉区住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芙蓉区住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1表)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2.2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442.69元,比上年降低18.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付减少;支出合计1408.53万元,比上年降低20.46%,年末结转和结余66.39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付减少。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2表)

  2018年本年收入144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69万元,其他收入55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3表)

  2018年本年支出140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01%;项目支出56.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9%。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4表)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2.2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442.69万元,比上年降低18.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7.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08.53万元,比上年降低20.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3.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66.39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减少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付减少。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5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9%。与2017年相比,减少296.34万元,降低18.07%。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3.6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城乡社区支出1287.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83%;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差额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区财政拨付。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35.0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0.44万元,完成预算115.18%。增加部分主要是人员调标导致缴纳社保费增多。

  (2)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5.71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0万元,主要是区政府调整;

  (3)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决算10.29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0万元,主要是区政府调整;

  (4)21201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1266.6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027.71万元,完成预算123.25%。主要是区政府调整;

  (5)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20.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5万元,完成预算83.6%。主要是根据项目进度支付项目款,部分项目款项需要到下一年支付;

  (6)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决算5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0万元,主要是区政府调整。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6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7.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82%。其中:人员经费1216.89万元,占基本支出93.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0.5万元,占基本支出6.92%,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7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2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67%。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1万元,降低42.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万元,降低43.0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1万元,降低1.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万元,占9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12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对应公开08表)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涉及资金1,408.53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单位及时完成了住房保障工作,较好地履行了住房保障管理职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较好;对8个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56.2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区住保局整体支出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基本能按项目的要求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促使项目顺利实施,没有擅自调项、扩项和缩项,未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基本规范,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万元,比2017年增加30.82万元,增长51.64%。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4辆为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芙蓉区住保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芙蓉区住保局

2019年9月18日

住保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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