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3-10-08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决策前的调查、研究与论证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统计、协调、考核、指导和服务;负责授权范围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3、负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负责指导、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投标代理等行业的市场监管及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4、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区管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负责全区授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承担全区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更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协助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和规范辖区房产市场行为。  

7、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和安全检查,对危旧房屋的治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8、负责全区物业市场监管。调处物业服务纠纷,协助做好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用房的移交;协助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  

9、协调、指导街(乡、园、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工作。

10、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本级、内设科室、二级机构6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住房管理科、工程管理科、水务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人防管理科,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区人防指挥通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芙蓉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3、芙蓉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

4、芙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芙蓉区人防指挥通信站

6、芙蓉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30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37.38万元,减少44.39%,主要是因为2022年单位使用项目减少导致经费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30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9.0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30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68万元,占64.77%;项目支出1870.39万元,占35.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0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04.39万元,减少44.19%,主要是因为2022年单位使用项目减少导致经费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04.39万元,减少44.19%,主要是因为2022年单位使用项目减少导致经费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38.3万元,占0.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占0.53%;城乡社区支出4103.91万元,占77.3%;住房保障支出1128.12万元,占21.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75万元,占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3.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52%,其中: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48.32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因进度原因导致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无法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导致追加社保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导致追加社保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3219.8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8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今年支付。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07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租(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专项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年中追加长财建指[2021]127号下达增设电梯示范社区补助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6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电梯加装补贴等专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公益性岗位公租房补贴等专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94.42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长财建指[2021]038号下达2021年第一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等专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79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年中追加长财预[2021]140号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3.31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追加住房公积金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宅区电梯加装补贴。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 2022年调整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12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分母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08万元,增长2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19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人数18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1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分母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委的带领下,勇于创新实干、敢于作为担当,聚焦民生实事、行业和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自建房安全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排查自建房8157栋,对标对表省政府方案“六步法”,完成完整的自建房隐患数据库,其中:初判结构安全性隐患2454栋,已鉴定(已复核)1816栋;建设合法合规性隐患3855栋,已复核3776栋;消防安全性隐患6552栋,已复核0栋;经营安全性隐患5798栋,已复核444栋;地质灾害隐患初判隐患数量0栋。

2.经济发展:2022年三季度完成建筑企业产值275.9亿,增速11.5%,内五区排名第二。

3.梯位建设:截至2022年11月10日,今年芙蓉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加装电梯201台(年度任务数为180台),完成率111.7%,又一次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4.车位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中的新改建停车场20座、新增泊位10000个,已完成新建停车场20座,完成率100%,新增泊位8872个,完成率88%,预计12月初全部完工。

5.精美建设:由芙蓉区住建局牵头统筹的“精美建筑、精美街道、精美社区、精美环境、精美生活”五类“精美建设”示范项目市对区考核中提出每类精美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总数不少于8个的要求。已完成11个项目的申报,已完工7个,4个在建项目预计12月完工。

6.物业管理:在2020、2021年创建的87个标准化物业小区基础上,2022年新增创建20个项目。

7.既有小区品质提升:今年市对区既有小区品质提升工作任务为20个,目前各街道已上报26个。其中4个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正在施工中。

8.绿色建筑:新建项目中五里牌消防站和芙蓉区武装部扩建项目2个项目进入正式实施阶段。绿建节能及装配率的要求均能满足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9.闲置楼宇:已向市闲置楼宇处置办申报纳入恒大珺悦府、富力园康新天地、世茂天誉、佳兆业滨江四季、佳兆业广场5个项目,拟将南海宾馆项目申报销号。

10.管网改造:目前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共计23公里(2021年-2025年),其中新建13公里,改造10公里,目前已完成新建污水管网10.8公里,完成进度83%;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已进入施工阶段,完成65%。

(二)重点亮点特色工作

1.自建房安全整治。2022年5月,为深刻汲取望城“4·29”事故教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芙蓉区住建局切实承担了全区房屋安全整治工作的牵头责任,组织全区各部门专业力量,组建专项行动指挥部,全面启动芙蓉区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一是突出查遗补漏,当好数据先锋。认真及时核准、补录、修正排查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和分类整治台账信息数据,做好查遗补漏、数据审核等工作,确保“两项正确率”均达到了95%。二是突出因地制宜,筑牢安全防线。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分类分批整治,聚焦五个“重点区域”和三种“重点类型”,突出房屋安全“四性”,统筹用好“改、停、封、拆”和“规、建、提、惠”措施,全力推进隐患整改,全面筑牢安全防线。目前农科家园A29-34#栋等47栋危房已启动拆除重建。完成违章建筑拆除756处,总计面积8.81万平方米。三是突出经验推广,构建芙蓉模式。积极做好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强化正面宣传,立体生动讲好芙蓉典型故事,省、市媒体各类宣传报道310余次。火星街道新合四片积极推动自建房自查自检自拆自改,按照“安居+宜居”的总体思路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员化”有序推进D级危房四原重建、“芙蓉夜话”解民忧暖民心,构建党建引领自建房安全整治新格局等典型经验、芙蓉模式,多次在省、市日报、周报推广。在全省第一轮考评中,芙蓉区内五区排名第一、全市排名第二。全省回头看考评,房屋安全鉴定芙蓉区全市排名第二。

2.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根据长住建发〔2021〕33号文件要求,芙蓉区2022年电梯加装任务数为增设180台。截至2022年11月10日,今年芙蓉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加装电梯201台,又一次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前已累计实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680台,发放补贴资金1780余万元,帮助辖区内近126个小区、9500余户、30000余居民告别了“爬楼时代”。一是通过“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模式,有效帮促居民群众调解好利益诉求、协商达成加装电梯的统一意见。二是制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出资比例的指导标准,编制了典型案例,为居民群众协商提供参考借鉴。帮助业主充分沟通协商,妥善协调矛盾分歧,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实行“一小区一方案”“一楼栋一策略”。三是坚持项目审批做“减法”、政务服务做“加法”,将加装电梯审批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努力让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能装尽装、愿装快装”。彭华松常务副市长、周志凯副市长均批示号召其他区县向芙蓉区学习。

3.成立局安全信访维稳专班。为切实加强住建人防领域群众信访、舆情、举报、投诉、纠纷调解、矛盾化解等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今年芙蓉区住建局组建了安全信访维稳专班,明确了信访舆情办理工作流程。设立一名平台信息专员、一名安全生产专员、四名群众事务处理专员,以“和谐善治”行动为纲领,以“诉源治理”工作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化解矛盾”为抓手,将“党建聚合力”工程和群众服务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有效化解了物业小区居民大量的矛盾纠纷,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减少了诉讼性纠纷,切实维护小区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1.聚力“行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工程建设服务。2022年,我区累计完成公开招标项目21个,其中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项目11个,全过程咨询项目5个。受理施工图审查申请135笔,办结110笔,其中消防设计审查项目9笔。在全区范围内,针对一些前期准备相对充分,工程建设内容明确、工程概算相对可控,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对区域范围内在建项目开展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标后稽查抽检项目7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评标专家违法违规报告制度,切实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不同所有制和区域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通过优化招投标流程、降低投标人保证金、清理区域政策文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等多种举措,不断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领导多次带队,主动上门为主要商业楼宇、区内重点企业提供二次装修审图和消防验收咨询服务,积极作为、专人跟进。二是强化物业行业指导。截至目前,成立物业小区党支部55个,物业企业党支部28个,努力实现2022年实现物业小区党支部和物业企业党支部数全覆盖。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对辖区内284个物业管理项目、198家物业服务企业实现业务督导全覆盖。受理审核物业企业诚信等级100家,受理审核物业企业新增备案资料7份,指导业委会选举、成立、换届、委员变更共30例。累计受理业务195笔,其中应急维修181笔,一般维修14笔,办结业务112笔。指导284个物业小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督导150家物业企业整改。组织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线上培训共计4次。各物业服务项目累计开展消防演习及培训333次,开展电梯应急演习195次。排查安全隐患问题220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192处。对下达了重大消防隐患的物业项目,要求物业积极推动维修资金申报,配合消防大队进行整改。通过要求物业企业配合长沙市自建房安全整治“格子房”专项行动,劝告格子房业主并如实上报街道、社区,建立物业小区格子房台账,累计统计物业小区格子房1236处。累计处理停车、收费、业委会选举、房屋质量、设备维护、限购水电、破坏房屋结构等信访投诉矛盾纠纷2291例,牵头组织协调会议20余次,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依据《芙蓉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红黑榜”评价制度》,每月在长沙诚信平台发布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截至目前共发布物业服务质量红榜企业16家,黑榜企业2家。三是助推建筑企业发展。为完成主要经济指标,掌握各街道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实时更新数据,对重点建筑企业进行走访,督促其应报尽报,不漏报、不少报,按照去年同期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将建筑业总产值任务铺排分解至各街道,2022年三季度完成建筑企业产值275.9亿,增速11.5%,内五区排名第二。在确保经济指标任务完成的同时,我们还高度重视企业服务,组织辖区建筑企业和在建项目150余人开展集中培训和普法,定期组织安全巡查。指导企业完善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实地核查、明察暗访、约见访谈等方式,对在建项目进行了督查指导,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到位。

2.聚力“民生实事”,促进安居乐业。

一是深化住房保障服务。当前我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实时保障85户、公益性岗位租赁补贴实时保障631户,共计发放租赁补贴268.58万元;公租房实物配租实时保障1869户,完成租金收缴262.69万元;2022年审批非定向公租房资格142户,棚改经适房实物保障资格3户,半边户资格54户,限价房保障资格2户;新增公租房实物配租84户。对全区700余套棚改房源进行日常巡查和管理,开展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审核备案工作,为蔡锷路等区棚改重点项目提供600余套保障房源。二是落实商品房价格调控政策。当前我区有辉煌鑫璟河府、云樾府、香语洺悦园、南益名士花园等50余个项目在售,全区房源供应充足。1-10月我区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52.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2.63%;销售面积44.4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61%;成交均价住宅11696元/平方米,同比上升7.93%;非住宅 11314元/平方米,同比上升2.33%。我区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区域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健康发展。三是推进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10月我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9个,筹集房源930(套、间),面积34726.3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102.41万元。始终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为后阶段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加快停车位建设。根据“芙蓉区解决停车难治理停车乱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芙蓉区基本上形成了区静态办牵头、区政府办督办、各街道园区实施和反馈的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建停车场20座,新增泊位8872个。上半年对各街道办事处、园区拨付了市级专项奖补资金。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接入智慧平台行动”,芙蓉区在内五区率先完成停车接入平台任务。

3.聚力“环境治理”,确保碧水蓝天。

一是强化污水防治。围绕黑臭水体“长制久清”目标,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形成了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评等长效机制,累计检查28次。同时,针对重点地段重点问题,督查整改重点场所3处。2022年对14个在建项目发放建筑施工排水许可证,并联合行政审批局、市政中心形成三方联动,对排水证的办理、发放、后续监管形成闭环,有效杜绝房建项目排水不正规、偷排、漏排的现象。完成全区范围内管网功能性普查工作,共计检测81公里,逐步对管网错接、漏接、塌陷等病害进行修复和整治。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要求,我局完成了芙蓉区小西门汇水区管网排水修复及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杨家湾撇洪渠溢流污染治理(二期)项目前期勘测、水文调查等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的方案优化,拟定了可选的概念方案。为切实规范二次供水监督管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我局收集了全区二次供水单位台账,累计检查二次供水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9次。在节水宣传方面,2022年我局累计开展各类节水活动(含线上互动)5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200册,张贴宣传横幅、海报205条(幅),推送各类节水信息5000条,各类线上活动及线上宣传材料点击量达到2.5万次,覆盖18万人口。5月20日,联合长沙水业集团在芙蓉区育英二小开展了“水质知识进校园”的主题活动。二是强化蓝天保卫。为落实建设工程领域扬尘治理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2年我局累计出动1878人次,现场督导工地626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1次,发现处理问题43个,约谈项目65个,下达建筑工地和渣土工地整改通知书36份,移交执法案件17例。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培训指导、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有效提高了辖区在建工地的防尘意识,严控住了辖区建筑工地Pm2.5和pm10的排放。

4.聚力“安全保障”,确保平安和谐。

一是落实危旧房屋安全管理。通过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全面整改,坚决消除C、D级房屋安全隐患。芙蓉区现有危房195处,其中C级危房87处,D级危房108处(其中自建房38处),疑似危房74处,目前,C级、D级危房居住户已按要求全部搬离,按照结构加固、拆除重建、引进第三方统筹规划等方式进行处置,稳妥做好危房户过渡安置工作。二是强化工程质安监督。2022年芙蓉区共有区监建设工程项目(标段)44个,区管建筑工程的受监率为100%,其中3个为2020及2021年结转项目。截至目前,区监在建项目为16个,已完工验收项目19个,其中质量合格项目19个,质量合格率100%。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共14台,其中11台塔吊、1台施工升降机,2台物料提升机。为更好地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还邀请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和项目管理单位对区管项目设备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阶段性评价4次。日常巡查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81处,下达《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2份,扬尘治理整改通知单34份,《停工通知书》6份,《不良行为告知书》2份,发送工作联系函2份,设备限制使用书2份。2022年芙蓉区完成消防验收备案项目71个,消防验收项目17个,老旧小区电梯增设工程验收66台。三是夯实人防警备根基。8月10日在旺德府万象时代新增警报器1台,对全区防空警报系统开展了全面巡检维修,目前46台警报器运行正常。做好了15017工程日常维护工作,更新了过期老化设备,对故障进行了维修。对全区263处人防工程进行了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做好整改,同时要求人防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维护。5月12日以“自救互救普意识,防灾减灾筑平安”为主题在长沙市芙蓉区育英二小举行人防宣传活动。9月17日联合湘湖街道办事处、西湖社区于湘湖街道西湖广场,开展“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暨芙蓉区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活动。11月1日完成“11·1”全省警报试鸣日任务,全区警报器鸣响率百分之百。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方面。一是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鉴定完成率排名靠后。二是因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导致数据录入不完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老旧小区占比高。芙蓉区老旧小区占51.5%,硬件老旧,在考核中常处于劣势。二物业管理社工人员及经费严重不足。从2018年我区101名社区物业社工,2019年起精简到20名,相比其他区每个社区一名物业社工来讲,我区物业社工待遇最低,工作量最大。三是维修资金审批存在滞后。我区物业维修资金申报业务量较大,工作人员不足,导致各环节业务难以及时办理。

(三)电梯加装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低楼层业主与施工单位矛盾突出,矛盾调解压力大,电梯规划位置意见难统一。二是设计施工难统一。除部分单位职工宿舍能实现统一实施外,绝大部分小区以单独楼栋或单元加装为主,存在外观不一致、设计成本高等问题。三是加装电梯市场混乱,电梯施工品质参差不齐。

(四)闲置楼宇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级闲置楼宇申报、启动和销号工作认定过程复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较少,需高位协调。

(五)保障性租赁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目前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标准已调整,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每月不高于1893元调整为3140元;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每月低于2524元调整为3865元,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对象大幅增加,造成保障房源紧张,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8

附件1: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附件2:2022年度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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