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4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经过2021年全年的探索和实践,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2021年,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720次,检查单位195家,开展联合执法12次,会同执法部门36家,移交典型执法案件14起。(详情请见附件)

一、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推动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形成科学的决策体系。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采取执法局领导班子集体会签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了因违反规则和程序造成的法律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则和程序进行决策造成的失误要追究决策者责任。三是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重点,执法局与各行政执法中队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

2.坚持公正执法,执法为民,对于关系群众重大利益的行政处罚事项组织听证。

只要执法事项涉及人民群众的重大生命和财产利益,作为执法部门,执法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决定之前,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并报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中,执法局充分听取当事人、利害相关人、调查人员以及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保证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科学性。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1.在行政处罚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成效显著。

对于轻微行政违法案件,执法人员先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劝道教育,责令整改,经劝导教育仍不整改的,执法人员再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在实施处罚时,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给予合理的处罚。

2.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结合《长沙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指导执法局于2021优化了《法制工作考核细则》,对每一个执法案件从严把关,将发现的问题予以详细登记,制作局案卷评查台账,定期在兼职法制员例会上与中队每月上报的自查自评登记进行比对,从而较好地提高了执法干部的执法文书制作能力,有效避免了执法案卷制作中可能出现的瑕疵,同时达到了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之目的,使办案质量有了比较明显的提升,确保了每个行政执法案件合理、合法、合程序。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严格执法,依法执法。

严格落实《长沙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集中公示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督维权渠道等内容,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二是在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是坚持对执法队员法制教育的经常化。组织1次以上法制培训,从局领导班子到执法队员,从新进执法队员到军转干部,都进行了针对性、系统化的法制业务学习。二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今年来,我们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2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3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同时进一步统一规范了执法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全面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长沙市芙蓉区住建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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