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2-09-30     来源:财政局     字体大小:

2021年度

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参 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 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 管理的制度及办法;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牵 头组织、指导、协调财政收入,负责财税任务、财源建设专项考核。

3、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区本级财政总  决算;汇总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 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区本级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 算;组织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 度预决算,对本级各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调整和决算实施监督;根据 区人民政府授权, 依法对街、乡、园(局) 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指导、初审 工作,加强村级(社区)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与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 集中支付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 并监督管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考核;负责牵头拟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并组织实施;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办法,加强工资统发管理。

6、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 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 处,并按政府批准将国有资产委托相关部门管理、经营;负责牵头编制国有 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

7、负责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进行审核;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报账管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上限值的审核和工程结算、 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承担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内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 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承担地方政 府债务核查、监督等相关职责。

9、负责全区的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区财会人员培训;负责各街道、园(局)财政所(科、局)的财政财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 作,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0、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国 库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行政教科文科(加挂社会保障科牌子) 、经济建设 科(加挂街道财政科牌子) 、监督评价科(加挂会计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牌 子)。二级机构为 5 个, 分别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事务中心、财政统 发工资中心、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加挂财政信息化管理中心牌子) 、财政评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73.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61.38万元,减少62.15%,主要是因为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权责发生制改革,区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42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4.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47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18万元,占60.81%;项目支出969.27万元,占39.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3.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58.27万元,减少62.13%,主要是因为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权责发生制改革,区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3.65万元,减少17.75%,主要是因为上年财政拨款支出中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余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不含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3.48万元,占96.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7万元,占3.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7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428.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相关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552万元,支出决算为39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调整或缩减相关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相关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财政事务相关支出,往年上级下达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上级下达的资金用于税收事务的相关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上级下达的资金用于税收事务的相关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相关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36.55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上级下达的资金用于商贸事务等的相关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43.55万元,支出决算为4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2.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相关社保金缺口。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年初无预算,为年中追加指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相关社保金缺口。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12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24万元,增长34.62%,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等资本性支出,委托业务费用上升,造成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高。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3万元,用于开展全区财务人员培训,事业单位干部进行网络培训,人数140人,内容为全区财务人员培训、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中工程支出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7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96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遵照相关支付制度、经费管理办法来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对资金使用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本部门资产管理设立专管员,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张卡相符。整体支出控制在预算额度内,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按照标准支出,压减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接待行为。我单位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支了行之有效的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具体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1年度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1年度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2022年09月30日

2021年度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2021年度芙蓉区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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