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监督重点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2021年9月-10月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调研,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企业会计准则;
(三)政府会计准则;
(四)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五)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六)其他相关法规和文件。
三、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1、长沙市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3、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
4、长沙市芙蓉区实验小学
5、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小学
6、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四、检查要求
(一)积极配合检查。在检查组进驻时,要如实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及其他相关资料,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在检查组检查期间,各单位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检查组报告。检查组交换意见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到场参加。检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
(二)严肃检查纪律。检查组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严肃财政监督检查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落实检查重大问题(事项)报告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工作,树立财政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监督评价科 何陶
电 话:84683229
联系地址:芙蓉区财政局943-2办公室
邮 箱:190614007@qq.com
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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