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1-08-31     来源:芙蓉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加祥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罗振军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湘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支部委员,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督促和推进的工作责任。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财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步骤、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具体整改举措等进行全盘部署。三是动真碰硬,坚持真改实改。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每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逐个细化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在全面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深挖问题根源,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制度督促执行,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突出整改效果。

截至8月31日,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根据巡察反馈的情况建立完善制度10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温差,在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破解难题上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

1.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全面、系统,缺乏高度和深度

整改情况:坚持按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财政干部开讲啦、大调研等活动,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市党史馆、田汉故居、岳麓书院等红色基地开展体验式学习教育,进一步推动学习方式多样化。在全局上下开展周学习、月研讨活动,全面提升干部学习主动性。

2.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还存在研究谋划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突出预算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严格资产购置审批,精简资产管理相关流程,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将“一卡通”补贴项目按时间进度表逐一纳入系统发放,加强对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发放资金明白条,确保群众知情权。

3.在落实区委“三大工程”“九大行动”“四个芙蓉”建设方面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完善综合治税平台,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将隐性债务化解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债务率下降。收缴部门预算结余,切实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展办公资产检查工作,摸清存量办公资产家底,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与使用。积极参与区级各项企业扶持政策的制定,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为区域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开展财政业务培训,强化全区各单位依法依规理财意识,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4.斗争精神发挥得不够好

整改情况:对违规政府采购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有关联关系的行为下达反馈函,及时跟踪督促单位整改到位。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的精准监督管理,及时向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移送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5.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制度,强化落实对外发布信息审查机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决落实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责任要求,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评议和监督。

6.内设机构未按编办批复要求执行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区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按照机构改革文件更新各科室、二级机构职能职责及悬挂相关科室门牌,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水平,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对全区财务人员队伍管理指导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全区财务人员培训,开展心理辅导讲座,缓解基层财务人员工作压力,促进财务人员队伍稳定;进行财政业务讲解及答疑,编印《芙蓉区财政业务工作操作指引》,不断提升全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培训期间学习记录管理,确保业务培训效果,促进学习入脑入心。

(二)反馈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态度不够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缺乏锲而不舍的恒心和抓铁留痕的决心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及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9.模范带头作表率的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严格预算执行,不随意追加调整,确需追加调整预算的,于当年度向人大报送预算调整方案,通过法定程序调整预算。印发《芙蓉区财政局关于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芙蓉区财政局财产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局财务财产管理,加强财经管理监督。

10.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传达区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在重要时间节点,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条线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强化全体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防范风险。

11.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将“四风”问题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在全局上下形成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发挥会计学会引导作用,提高会计学会会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积极发挥各项财政系统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达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效果。

1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效果没有达到最佳

整改情况:重点绩效评价安排结合芙蓉区实际,突出重点,选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涉及民生、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召开第三方评价机构业务培训会,对绩效评价报告实行五级复核机制,印发《芙蓉区财政局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至被评价单位,要求被评价单位限期整改,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反馈问题:党组的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党建引领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效果还不十分显现

13.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整改情况:继续搭建党建大联盟工作平台,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为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的难题。联合建设银行铁银支行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暨预防金融电信诈骗宣传进社区活动,为人民新村社区居民开展了专题宣讲。开展“身边榜样”评选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

14.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印发《芙蓉区财政局全员平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将干部平常表现、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纳入个人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并与年度评先评优、中层干部选拔挂钩,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15.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6.“一岗双责”履行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传达区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以警示教育为主题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提醒讲话。在重要时间节点,局领导班子与分管条线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按要求填写个人廉政谈话记录本。从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业务、融入日常,同时加强干部请销假、纪律考勤管理,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检查,不断强化干部规矩意识,改善干部工作作风。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仍然需要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巡察整改结果的运用,确保真改实改、改出实效。一是严格对标,坚持整改标准。坚持对照区委巡察组要求和局党组整改方案,对照具体问题的整改举措,定期督查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务求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查漏补缺,夯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主动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同时聚焦主责,加强对财政收支管理、债务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三是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完善和督促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683226;邮政信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958室,邮编410016;电子邮箱309019160@qq.com。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党组

2021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