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7-09-2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引导、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发展的趋势,对全区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研究制定区域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监督落实产业政策的执行。

  (三)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审批权限内的投资项目;负责申报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全区政府投资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为区重点工程建设争取资金;建立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库。

  (四)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拆迁计划,督查全区拆迁进展情况,指导调度重点项目拆迁。

  (五)依法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的评审及批复,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依法审批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评标办法,审核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六)指导协调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两型社会建设和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各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实施两型社会建设重大项目以及两型示范项目;协调组织两型社会系列创建和宣传工作。

  (七)组织研究全区的能源战略和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审核上报限额以上能源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

  (八)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九)贯彻落实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价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全区价格工作和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和收费审批。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登记证》审核管理。负责涉案物和涉税物的价格评估、认证和价格争议的仲裁、协调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价格和区属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价费秩序。受理价格举报,负责推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组织实施价格监测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收缴。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区发改局部门决算包括:发改局部门本级预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预算。

  纳入发改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区能源办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048.38万元,支出总计2778.36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42.01万元,增长44.3%,支出总计减少28.01万元,减少0.9%。主要原因:一是全区年度经济奖励资金由发改局发放;二是在职人员改非及退休后新进人员。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4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3.38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7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07万元,占16.52%;项目支出2319.29万元,占83.48%。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132.8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6.71万元,增长44.7%。增长主要原因同(一)。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2015年相比,增加38.99万元,增长1.43%。增长主要原因同(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8.48万元,占25.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万元,占0.63%,节能环保支出76.86万元,占2.77%,农林水支出264.5万元,占9.5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16万元,占43.8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万元,占18.0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43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同(一)。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3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68万元,减少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未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万元,增长5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未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则一直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基本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3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占63.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县、区)财政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条线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发改局接待国内批次23次,接待256人。  

  (八)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支0万元。收入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为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全部上交区财政国库。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9万元,比2015年增加1.06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新进人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26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4、预算重点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0万元,占年初预算5.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芙蓉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22日

2016年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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