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是全区经济工作的牵头部门,履行全区经济发展的指导和调控职责。
(一)经济发展和计划工作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产业专项发展规划。编制《芙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
2、研究和编制每年度的2项计划:芙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固定投资项目计划。
3、研究、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4、负责全区经济形势的监测、预测和分析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及时提供准确的经济信息。
5、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核上报市、省或国家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审批限额内的建设项目;编制和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6、负责组织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开发银行贷款及外国政府贷款,为区重点工程建设争取资金。组织和负责中央投资项目迎检和验收工作。
(二)物价监管工作
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价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全区价格工作。
8、负责辖区内价格和区属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价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价费秩序。受理价格举报,负责推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组织实施价格监测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收缴工作。
9、负责涉案物的价格评估、认证和价格争议的仲裁、协调工作。
10、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在价格服务进社区基础上,指导社区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配置价格监督员、价格工作制度、服务电话等,指导社区建立低保户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台账等工作。
(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11、研究提出两型社会建设和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组织起草有关文件。
12、组织编制芙蓉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各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3、配合市组织制定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制定我区两型社会建设相关重大规划。
14、研究拟订全区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工作。
15、协调实施两型社会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建设重大项目以及两型示范项目。
16、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乡园局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督促、检查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7、根据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方案、五年行动计划,逐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对年度目标进行考核检查。
18、负责宣传我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组织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和宣传推介,协调组织两型社会系统创建工作。
19、搭建和管理两型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平台,组织理论研究活动;负责组织专家对我区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
20、承担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和落实市重大工作部署。组织指导“两型”创建工作,并负责两型创建工作审查和验收
(四)招标投标工作
23、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招投标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4、负责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迎接市招投标办等上级部门的招投标检查和指导工作。
(五)国防动员工作
25、负责全区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动态管理全区国防经济储备和非军事装备。
(六)能源管理工作
26、组织研究全区的能源战略和拟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7、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
28、审核上报限额以上能源项目。
29、组织协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发改局部门预算包括:发改局部门本级预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纳入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区能源办。区发改局现有在职人员15人,雇员5人,退休人员12名。
三、部门收支概况
芙蓉区发改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947.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93.2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6年至2017年餐厨油烟净化设备采购安装支出。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947.69万元,支出包含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重大项目调度及两型社会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393.2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与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多原因一样。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947.69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947.69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4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1.5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两型社会”工作专项3万元,主要用于两型社会建设等方面;
2、能源管理工作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能源工作等方面;
3、律师咨询服务费5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督管理的法律咨询服务方面;
4、日常经济运行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工作调度、重大项目前期调度和招投标工作;
5、物价管理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涉案物价格鉴证及价格监测管理;
6、节能环保专项379.5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2017年餐厨油烟净化设备购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按公车改革制度由后勤统一安排,芙蓉区发改局用于执法公务用车一辆。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发改局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7.69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1.59万元。
八、“三公”经费概况
区发改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5万元,比上年减少6.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区发改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81万元,上升1.05%。主要是新调入人员,将办公费增列了预算。
十、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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