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3-07-19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21027日至2023119,区委第巡察组对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324,区委巡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对我局工作的重新审视和积极促进,是党组班子和全体干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重要契机。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区委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

(二)精心部署,严格制定方案。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积极部署、集中研讨,就整改工作的开展做了明确安排。经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精练,我局制定下发了《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做到行动有方向、责任有对象、时间有节点。

(三)班子带头,明确责任上肩。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徐勐龙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条线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局党组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于202342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问题、剖析原因,寻找对策,形成全力以赴抓整改、促提升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实施,逐步全面落实。结合整改周期短,时限紧、任务重的实际,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整改工作按以下原则落实:一是分类整改。坚决落实区委指示,财务审核类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坚决做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类问题按方案逐步整改。二是结合业务整改。杜绝整改走形式,踏实结合业务工作抓实效,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

截至2023624,巡察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长期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正在办理0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1、持续规范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于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规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规范组织学习形式,提高学员发言讨论内容质量,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2、每月局办公室提前制定当月学习方案,学习内容需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发放自学和集中学习资料。3、充分利用平台,借助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知识储备,领悟原著精髓,结合集中学习和自学,强化学习效果。

   (二)由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的2项指标任务、与芙蓉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共同牵头的2项指标任务2021年度均未完成。

整改情况:1、三高四新任务中,我局牵头的“上半年启动东湖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实现蔡锷路两厢、友谊东、黄土塘等棚改项目土地有序挂牌出让”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2、我局将积极加强和其他经济部门的合作,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助力。

(三)日常监管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经自查,在项目申报环节,日常监管单位应填报行业主管部门,由于我局相关经办同志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日常监管单位填报为我局,从而造成后续监管职责不到位。对此,我局从今年开始已全面加强项目管理,结合单位职能,从项目储备与申报、指标下达及调度等方面进一步压实责任。

(四)项目下拨的基建资金监督管理不足。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215日,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游涵淇同志组织召开综合科工作会议,学习了《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资金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准确掌握资金使用相关要求,二是要加强对项目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跟踪监管,三是要督促今后项目单位(企业)开设专户将资金拨至专户,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支出,确保资金安全,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五)政府投资计划项目不合规。

整改情况:进一步学习领会落实好《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文件精神,做实做细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对应批可研但暂未批准的或按规定可免予可研但暂未立项的项目,一律纳入储备目录管理,切实提升计划编制工作的合规性,并在2023年计划编制中完全按要求落实。

(六)项目台账不清。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台账管理,对项目审批台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更新。同时在审批新项目时做好比对工作,严防因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变动,工作衔接不到位而造成重复审批。认真做好同一项目审批手续之间的承接,避免脱节。

(七)可研审批不严谨。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举一反三,制定《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须知》,对审查意见办理、立项及可研审批、免可研审批、概算审查等手续,从受理范围、报送材料、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同时我局承诺,在今后审批过程中严格按出台的文件办事,进一步提升审批活动的规范性、严谨性。

(八)工程建设费用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强化投资控制工作,在我局的建议下,自去年7月份以来,全区从严从紧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6号),在立项环节从项目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等方面加强约束管理,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均严格按政府常务会明确的投资限额组织实施;同时开始实行概算管理承诺制,压实项目单位概算管理责任,进一步严控政府投资,切实提升管理质效。

(九)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足。

整改情况:1、每月定期收集重点项目进度台账。2、常态化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于31日、314日、323日、44日、410日、424日、59日、511日、527日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十)价格调查研究不到位。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上级年度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履职,做好价格监测,研究价格趋势,应对突发事件。22023年度开展素质教育价格调查研究,对素质教育中培训定价等进行深入研究。

(十一)价格认定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1、编制价格认定的工作流程图,按照审核材料、实物查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撰写价格认定结论书、内部审核、出结论书等步骤严格执行。2、对于涉案金额超过10万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按照重大事项经过集体审议和党组会研究。

(十二)职能职责未分工到位。

整改情况:《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职能职责》已重新制定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发布,确保每项职能职责有对应科室承接。

(十三)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确保全年进行2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及时分析研判、科学调度处置,防范和化解各类意识形态风险,20232月召开了一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新任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及专干。3、要求班子成员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需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4、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信息公开严格审批流程,由科室长、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进行公开。

(十四)上轮巡察仍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1、严格按季度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党组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清单,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每个党组成员;2、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同步纳入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谈话提醒、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3、局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本年度已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

(十五)内控制度采购工作小组人员与验收管理人员相同。

整改情况: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已完成修订,提交局党组审议通过。制度明确财经审批负责人为采购小组组长,局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及相关科室经办人为采购小组成员;非财经审批负责人的党组成员为验收小组组长,纪检专干、相关科室长为验收小组成员。

(十六)验收环节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善验收程序。

(十七)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善合同,合同签订按照合同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后正式签订,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资料完善情况及合同签订、资料归档事宜,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十八)民主理财制度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关于规范相关财务制度的通知》文件已更新完成。

(十九)审批流程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善签字程序,《关于规范相关财务制度的通知》文件已更新完成,明确经费开支审批流程,局办公室财务人员对申请开支的资料进行审核把关。

(二十)项目服务费未经集体决策。

整改情况:1、完成《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更新。2、依法依规修订《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使分工更加清晰,内控内容更加完善,内部监督协作机制得到加强。3、后续实施项目严格按照芙政办发〔202019号的相关规定标准取费。

(二十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不到位。

整改情况:芙蓉区发展改革局2023517日经协同发送的《关于开展芙蓉区2022年新改扩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通知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参加联合验收。区财政局回复书面《工作联系函》盖章件,陈述“《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湘发改能源规[2022]1052)》未提及财政部门需要参与验收,也未明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参与验收的事项和标准。同时,经电话咨询湖南省能源局(电话:89665135),根据湘发改能源规[2022]1052号文,财政部门无需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验收。”区财政局未参加芙蓉区2022年新改扩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

(二十二)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国网认可芙蓉区2021年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验收合格,并加盖了国网湖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部公章。芙蓉区发展改革局已将资料重新归档。

(二十三)12345政务热线被通报、在区直单位中考核较差。

整改情况:局办公室建立12345政务热线双率提醒机制和督办机制,满意率低于93%、解决率低于85%及时提醒,责成相关科室跟进有关工单,每月数据截止两个工作日前跟进双率更新情况。

(二十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1、党组加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党组成员的“一岗双责”,每季度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按要求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进一步明确党组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每个党组成员;3、对需要警示教育的情况,及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二十五)对党组成员需要履行的党建主体责任没有明确分工。

整改情况:已经党组研究,已发文明确调整党组党内分工,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要求。2022年度制定了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报告了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023年度制定了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将严格执行年度任务安排。

(二十六)部署“清廉芙蓉建设”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12023年对清廉芙蓉建设工作提高重视,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2、建设清廉机关文化墙,增进共建“清廉芙蓉”氛围。3、及时传达省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召开我局廉政工作会。3、聚焦“清廉芙蓉”,持续推进阵地建设。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丰富廉洁文化传播载体;抓实项目审批关键环节,深挖发改特色廉洁元素;专题研判岗位风险防控点,做实清廉单元建设。

(二十七) 研究“三重一大”党组会会前准备不充分。

整改情况:完善《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由局办公室完善党组会议办会流程,负责提前收集议题、制定方案、形成纪要和整理相关资料。

(二十八)部分干部攻坚克难斗志有所减退。

整改情况:完善《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干部季度考核办法》,激发干部创新实干、担当作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履职效能,鼓励创先争优。

(二十九)部分干部业务水平有欠缺。

整改情况:1、制定2023年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2、勤钻研,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市的政策形势、发展动态,把握今年打好发展“六仗”这一牛鼻子工程。

(三十)部分干部队伍出勤纪律需加强。

整改情况:对未及时报备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和干部考核相挂钩,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十一) 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1、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2、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开会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党员自我批评后,其他人客观真实地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既要弄清楚问题,又要增进团结,会上,要对会议要求一一对照落实,支部讲评要对党员进行逐一讲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会议记录详实记录。3、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参与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的监督。

(三十二) 党课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1、制作高质量党课,党课教育主题要有针对性,在选题上要结合当前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确定主题后,大量搜集资料,丰富党课学习内容,提高党课授课质量。2、要积极引导党员参与党课学习,提高参学比例至少达2/3,授课中要注重与党员互动,调动党员积极性,提高党课教学质量。3202361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唐煌同志讲党课,准备充分,采用PPT+经验分享的方式进行授课,获得一致好评。

(三十三)党建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情况:1、提升站位,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建业务能力,求真务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党建工作。2、强化监督,党组对民主生活会的材料认真把关,确保质量。3、会前要按照制度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中要按照流程逐一落实,会后要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严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标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在大家的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更高标准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摆正政治姿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廉洁从政、为民服务,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信仰上的忠诚人。

(二)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基础建设。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党的工作高于一切,突出党的引领,推动业务工作。始终抓紧抓实理想信仰、宗旨意识、责任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全方位提升干部学习成效,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发改干部队伍。

(三)强化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队伍建设。深入完善廉政制度,实行“廉洁谈话”常态化,紧盯重点领域特约谈、重点时段集中谈、重点人员时常谈着力筑牢廉政“防护网”。

(四)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办反馈意见,坚持整改工作严标准、强力度、固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杜绝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将各项规章制度行动化,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成果激发发改队伍干事创业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683210;电子邮箱812584127@qq.com

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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