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情况公示
第一项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长沙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长沙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要求,现将我区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深化。推进落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过程中,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有的基层党委、政府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在督察整改过程中,重点关注已有问题的整改销号,举一反三不够,主动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积极性不高,在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力上有所放松。
二、整改目标
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定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持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三、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宣讲等形式,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好《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长沙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落实,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依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责任追究体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4)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听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
(5)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时,要对标对表,细化措施;要举一反三,统筹解决区域性、根源性问题;要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全方位研究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各街道集中观看《省生态环境警示片》《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督促各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落实监管责任。
2、整合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成立新的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主任”制,56个部门和街道为成员单位,实行生态环保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不断完善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每年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年度任务并督促实施,努力将愿景蓝图逐步转变为具体行动和美好现实。
3、依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责任追究体系,严格实施《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长沙市芙蓉区一般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督促各级干部进一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4、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1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环委会全体会议18次、工作讲评调度会132次,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环保督察等工作。
5、每次进驻督察结束后,立即根据督察组初步反馈的问题,提前对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督察组、省督察组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认真研究,梳理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对照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本遵循,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对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督促各相关部门巩固分工负责与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谋划新举措、展现新作为。四是自觉把历次环保督察暴露问题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受理部门: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83376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201办公室
长沙市芙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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