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3-22     来源:芙蓉区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芙蓉区交通运输局隶属芙蓉区委、区政府和长沙市交通局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辖区客运、货运、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五大市场和农村公路工作。目前,全局共有正式在编人员27人,局领导班子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下设办公室、财务科、运政管理科(含政务中心、处罚中心)、公路管理科、安全稽查科(下设4个稽查队)5个职能科室。办公区域分布3处,局机关在区政府大楼五楼,政务中心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稽查队、处罚中心在浏阳河边东岸排灌站三楼。

  (二)2018年我单位实际收入1537.78万元,实际发生支出1425.07万元,总结余11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34万元,项目支出627.74万元。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67.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4.08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51.4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2.1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2.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53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41.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3.4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24.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24.49万元,我单位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等制度。在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等行为。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标准执行,无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无将公务接待费摊派、转嫁费用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现象。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未发生公务出国(境)事项,无此项费用支出。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

  交通整治专项经费:用于城市交通整治各项费用支出和执法人员长期加班费用,由区财政下拨600万元。

  执法督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下拨20万元。

  6条公交专用道建设资金:用于公交专用道建设,由区财政下拨40万元。

  2017年度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奖金:长财建指254号下拨2017年度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奖金20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交通整治专项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分析:由区财政下拨600万元,2018年使用493.85万元。

  执法督查工作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分析:由区财政下拨20万元,2018年使用20万元。

  6条公交专用道建设资金:由区财政下拨40万元,2018年使用40万元。

  2017年度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奖金:由区财政下拨20万元,2018年12月29日才收到奖金,未使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实规范芙蓉区道路交通营运秩序,我局今年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在整治长沙火车站及其周边地区非法营运乱象方面成效明显。一是强化路面执法。我局通过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上下联动,辖区公安、交警、城管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街道的左右联动,加强了对长沙火车站、汽车东站、湘雅二医院等重点区域和八一路、人民路、车站路等重点路段的整治,把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延伸到全区各个角落,截至12月26日,2018年度共查扣各种非法营运车辆647台,超过年度目标任务229台。二是保持火车站地区全天候打击非法营运整治行动。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衡华两次重要批示精神,我区从2017年10月起在长沙火车站及其周边地区持续不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根治省会窗口地区的各种乱象。按照集中整治方案及《各责任部门职责区分表》,我局联合区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做好集中整治的同时大力开展各类打非行动。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教育训诫喊客人员2100余人次,治安拘留521人,行政处罚350人次,交警、城管等查扣摩的18000余台次,喊客乱象和交通秩序方面得到了有效治理。三是加强夜间管控。针对8小时外以及夜间管理力量相对薄弱这一问题,我局强化了8小时外及夜间力量铺排,按周制定晚班轮值排班表,确保火车站地区全方位、全时段管控无死角。四是严查旅游班线车。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刻吸取“6.29”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我局于7月16日起针对长沙火车站、汽车东站区域旅游班线车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旅游班线车是否具备相应旅游营运资质、驾驶员是否持有从业资格证、行程单、线路牌及营运手续是否完善等情况,对营运手续不齐全的旅游班线车实施相应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妥善安排车上乘客,保障了辖区道路运输安全。五是取缔两家非法营运“黑站点”。经过前期长时间对长沙火车站地区周边门面的缜密侦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火车站贵宾通道有两家门面利用拉客喊客人员将旅客带至店内,然后由等候在附近的班线车分别发班至邵阳和常德两个方向。12月13日我局联合区工商局、火车站综管办和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进行专项执法行动,将涉嫌非法营运的两家门店予以查封。 12月14日上午,我局约谈了两家门店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非法揽客组织客源发班的经营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今年共查扣各种非法营运车辆647台,超过年度目标任务229台。

  2、今年共检查车辆712台,处罚教育车辆95台,其中查扣超限车辆28台,改装车辆2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台,罚款38.32万,卸载360多吨。

  3、今年共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车辆3279台,行政许可新增普通货运车辆377辆,迁出转籍车辆184台,注销车辆17台,处罚违章车辆57台,罚款数额63000元,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目前我区营运状态的普通货运业户3642户,营运车辆3965台,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全区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数控制在6000户(辆)以下的目标。

  4、全年共计处罚车辆801台(其中非法营运车辆640台,超限超载车辆101台,道路运输证年审违章车辆60台),上缴非税收入1080.42万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项资金下达滞后,影响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专项经费不能年初一次性到位,而是按非税局上缴情况,几个月才下拨一部分,无法保障工作经费的支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希望区财政考虑我局的实际情况,在年初时将专项经费一次性到位或者大部分资金到位,有利于我局更好地开展工作。

  2、适当增加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数量,我单位目前经过人事局核定的公益性岗位只有4名,但实际公益性岗位人员有19名,为更好地开展工作,请适当考虑增加人事局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数。

芙蓉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2日

芙蓉区交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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